​2024年市级纳入“一卡通”发放的财政补贴项目公开

2024-03-29 11:01:13.0 来源:榆林市财政局 访问: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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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

级(配套或新增)

补贴对象范围补贴标准业务部门
1残联专职委员工作补贴市级配套在岗的残联专职委员市、县(市、区)补贴为每人每月80元。具体标准:榆阳区、神木市、府谷县、定边县、靖边县五县,市级财政补助每人每月为16元;横山区,市级财政补助每人每月为40元;绥德县、米脂县、佳县、吴堡县、清涧县、子洲县市级财政补助每人每月为64元。市残联
2复员军人生活补助市级配套其他时期入伍在乡复员军人市级补助12元/人/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3烈士子女生活补助市级配套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市级补助345元/月、人
4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市级配套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市县补助16.525元/月、人,市县承担比例:横山与南六县市与县按8:2承担;北五县全部县级负担。
5在乡退伍红军遗孀市级新增在乡退伍红军遗孀29280元/月、人,中省市县共同筹集分担
6城市低保对象补助市级配套城乡低保对象780元/月、人,中省市县共同筹集分担市民政局
7农村低保对象补助市级配套城乡低保对象5640元/年、人,中省市县共同筹集分担
8城市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补助市级配套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1100元/月、人,中省市县共同筹集分担
9农村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补助市级配套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7332元/年、人,中省市县共同筹集分担
10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市级配套困难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其中市县补助50元/月、人,市与县按比例承担:横山与南六县市与县按8:2分担;北五县市与县按2:8分担。
11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市级配套重度残疾人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20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80元。市县负担50%,按比例承担:横山与南六县市与县按8:2承担;北五县市与县按2:8承担。
12分散供养的孤儿基本生活补贴市级配套分散供养的孤儿生活补助1400元/月、人,市与县按比例共同承担182元/月、人。
13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市级配套凡具有陕西省户籍,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1、对70-7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生活保健补贴,其中35元由市与县按比例分担:横山和南六县全部由市财政承担;北五县全部由县财政承担。
2、对80-8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生活保健补贴,其中80元由市与县按比例负担,分担比例:南六县市与县7.5:2.5;其余县区全部由县级承担。
市卫健委
14村干部补贴市级配套村干部一肩挑3300元/月、其他村干部1700元/月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