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411号提案的复函

2023-11-10 15:44:11.373 来源:榆林市财政局 访问: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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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411号提案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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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支持我市民办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民办职业院校与公办职业院校享有同等学生资助政策。

学生资助政策是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普惠性支持。目前,我市在各教育阶段民办职业学校就读、符合条件的学生,均有资格获得学生资助资金。为落实普惠要求,推动教育公平,财政部门坚持公办、民办一视同仁的原则,将资助政策覆盖到全部民办职业学校,并按与公办职业院校一致的办法,核定下达民办高校学生资助资金。

二、关于对民办职业院校建立生均经费补助政策的意见。

当前,我市对公办学校拨付的生均经费,包含了教师工资、日常运转经费等支出,是政府必须履行的办学经费保障责任。与公办学校不同,民办学校的办学经费由举办者承担。在这种体制下,政府支持公办和民办学校发展,应当采取不同的方式。目前,我市民办学校发展还不够平衡,办学质量和整体水平有待提高,如果按照生均拨款方式分配资金,难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另外,目前国家层面尚未提出对民办职业学校给予生均拨款支持的政策,个别省份的做法也属于探索性质,大部分省尚未实行。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探索在民办职业学校实施生均拨款政策的可行性。

非常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榆林市财政局

                                                                        2023年6月6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财政局教育科  3592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