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财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 建设工作报告

2021-11-26 00:35:33.0 来源:榆林市财政局 访问: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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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大力支持和指导帮助下,我局大力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财政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法治财政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根据《中共榆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的通知》文件要求,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加强财政法治工作组织保障

根据省财政厅的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榆林市财政局2021年法治工作要点》,将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方法和步骤,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到位,具体任务专人负责落实的高效工作机制。确保普法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工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局党组会议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并对法治政府建设进行专门部署安排,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完成填报陕西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信息。

二、加大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我们坚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以内容丰富载体,加大法治宣传力度,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举办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宣讲报告会;二是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专题培训;提高普法实效,营造良好财政法治氛围;积极组织参加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推动法治学习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多样化;三是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在办公室、楼道、电梯、机关院内等醒目位置张贴摆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道德教育宣传海报及展板,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定期举办《道德讲堂》等各类文化活动,通过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推进我局法治和道德建设再上新台阶;四是在疫情期间,印发疫情防控相关法规及防护常识,在机关大院、家属院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海报、标识,严格执行中省市各项防疫规定,确保疫情期间单位职工零感染。

三、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通知》(榆法办发〔2021〕5号),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面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做到学思用贯通,知行合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与整体性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机结合;统一购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财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最大程度把学习迸发出的热情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财政事业全面提质增效的工作实绩。

四、加强合法性审查,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继续遵从“逢文必审、有错必纠、有案必备”原则,对我局相关科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在审查中,重点从制定的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和形式等方面严格把关,严格审查。截止11月底,共审核规范性文件3件,回复各类征求意见继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建设,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质量;严格执行“三统一”管理(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工作流程;落实以起草科室、单位为主体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按照“有件必备”要求继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

组织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每年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通知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对已到期、作废的文件按规定进行废止,对不符合营商环境、公平竞争、《政府投资条例》、《民法典》等国家法律法规的文件进行了修订完善。

健全合法性审核工作机制。对我局财政政策制度、行政重大执法决定实现合法性审核三个全覆盖。加强对以我局名义印发涉及财政管理职能的制度办法类文件的审核,确保财政管理依据的合法、有效;加强财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从事实、程序、证据等七个方面严把审核关,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截止11月底,共办理行政复议1件,行政处罚决定2件。

五、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为法治建设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2021年,市级财政共预算安排我市普法宣传、依法治市、法制政府建设和法律顾问等专项经费950万元,上述经费的足额预算,为我市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经费保障。

六、认真贯彻执行中省支持疫情防控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认真贯彻执行中省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要落地生根,让企业轻装上阵”的总体要求,加强协调,狠抓工作落实,顶格全面贯彻执行中省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确保了减税降费政策在榆林落地生根。截止2021年8月底,全市新增减税降费46.6亿元,延期缴纳税款41户14.3亿元,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增量留底退税44户7.56亿元。

七、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我们根据财政部门的行业特色和业务内容,重点对财政系统执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普法宣传并做好贯彻执行工作,认真组织市直财政系统全体人员及市级部门财务人员对相关法律进行宣传培训,营造了良好的财政法治宣传氛围,为扎实做好上述法律的贯彻落实奠定基础。

八、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

财政干部本身是财经法规的宣传者、执法者、解读者,对涉及法律关系比较复杂的业务,如我局下设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我们聘请了专门的法律顾问,由专业律师为我局重大决策、行政复议及诉讼等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九、加强信息化建设,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财政脱贫攻坚、减税降费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提升财政信息公开的影响力。

我局的法治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市依法治市办的帮助指导下,在全局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同时,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与法治政府、法治财政建设的总体要求仍有差距:

一是具有法律专业资格并与法制审核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较缺乏,影响总体执法规范化水平。二是普法宣传教育和培训形式单一,财政执法人员重业务知识学习、轻法律知识学习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学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加大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力度,全面实现靠人理财转变为靠机制理财,使财政各项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以依法理财为统领,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全面激发财政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努力提高依法理财水平,着力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为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而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