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榆林市市级集中采购机构考核情况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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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市级采购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以及财政部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榆林市财政局对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2020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通过听取自查汇报、实地查看档案、抽查项目资料、对照考核评测等方面内容量化打分。现将考核情况函告你们(见附件)。
附件:《集中机构考核结果公告》
榆林市财政局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