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财政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12-20 16:06:02.0 来源:榆林市财政局 访问: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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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19年,榆林市财政局通过市政府和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各项财政政策,深入解读,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和企业。加强舆情收集研判,通过省市财政门户网站的财政新闻栏目以及市县动态栏目,对我市财政系统的重点工作及群众关心的信息进行公开宣传。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地方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为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工作,增强地方政府债务信息透明度,根据中省关于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谁制作、谁负责、谁公开,坚持突出重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开的原则,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财政门户网站,将市本级及各县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政府债券发行使用等情况公开,并督促县区做好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指导和协调使用债券资金的部门做好债券存续期内项目信息披露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2)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根据中省有关要求,我局在市政府和财政局门户网站上设立了预决算公开专栏,将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在专栏上集中公开。并在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专栏中编制了目录,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类、分级,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2019年2月28日,我局向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作了《榆林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于2019年3月18日,在市政府预算信息公开专栏中予以公开。公开的主要内容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政府一般债券余额情况表;政府性基金收入表、政府性基金支出表、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表、政府专项债券余额情况表、市级“三公”经费信息等。

(3)市级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1、部门预算公开情况。2019年4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批复了《榆林市政府关于2019年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我局于5月17日前将市级部门预算全部批复下达到各部门单位。除涉密单位外的110个部门单位,均按时限要求,在20日内将部门预算信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专栏中予以公开。公开的主要内容有: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等情况;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数、“三公”经费等,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和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2、市级部门决算公开情况。2019年8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批复了《榆林市政府关于榆林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我们于9月20日前将市级部门决算全部批复下达到各部门单位。各部门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内容和时限要求予以公开。

(4)降费信息公开情况。按照中省部署,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让政府收费一目了然。在公布清单的同时,还公布了举报方式,接受社会各界咨询、监督。

(5)扶贫信息公开情况。将财政扶贫政策、扶贫资金文件及扶贫工作动态,及时在市政府和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6)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在市政府和财政局门户网站,设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链接,将我市政府采购公告、采购结果及时公开,方便实施单位查阅,监督。

(二)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本年度市财政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3

1142.1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2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对此,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围绕省市信息公开文件及会议精神,将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实践上升为制度规范,丰富公开形式,推进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发挥网站、微信、微博等载体,扩大财政信息公开影响力和宣传力。三是强化公开意识。通过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干部职工的政府公开意识、服务意识和工作能力。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实现政府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有效衔接,推动财政信息公开在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