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00016082530L/2024-00154 | [ 主题分类 ]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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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财政局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231号提案的复函 |
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231号提案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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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莲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金融支持我市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我局牵头加大对担保公司的考核力度的建议
为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引导和激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坚守主业,积极服务小微企业、“三农”主体和创业创新,从今年开始我局联合市委办对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从政策效益、经营能力、风险控制和体系建设四方面按季度进行考核,引导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充分发挥担保增信作用,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您在提案中建议将直保业务和批量业务分类考核,并提高直保业务分数占比。我们高度重视您的意见建议,积极推进该项工作,选取部分担保公司进行调研了解。目前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根据自身特点开展业务,批量业务和直保业务各有侧重。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按照市政府安排部署,积极研究市担保公司直保业务规模和单笔担保业务上限问题,在坚守主业和风险可控前提下,提高直保业务规模。
二、关于创新担保方式的建议
目前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主要采用信用担保、抵押担保。信用担保与抵押担保具有使用范围广、灵活性较强、便于估值与执行、安全性高、稳定性高以及便于追偿等优点,并且这类担保方式适应大多数借贷场景的需求,使得它们在金融市场中长期占据重要地位。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也正在积极研究探索拓展担保方式,以扩大担保业务量,目前,动产和仓单质押正在研究,我们面临的主要困难是动产不便于估值与处置,价格波动导致市场风险较大,很难找到切实可行的保管和监控质押物措施;仓单质押涉及的商品价格受商品供需变化影响导致质押物价值不稳定,其真实价值难以准确评估,流动性差不易变现,且实物商品通常需要依赖第三方仓储公司来保管商品,可能出现损坏、盗窃或其他损失风险。市县担保机构将继续研究探索,待条件成熟后,将积极推进落实动产和仓单质押担保等新型担保方式。此外市县担保公司构已探索通过股权、应收账款、机器设备质押以及“信用担保+抵押”等多元化担保方式为市场融资主体提供贷款担保便利。我局将坚持通过考核引导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强探索创新研究,持续鼓励引入多元化担保方式,提高担保有效性和灵活性,促进全市担保业务健康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三、关于加大信息技术应用的建议
市担保公司于2022年优先加入国担数字化平台试点机构,通过实际使用参与平台的进一步开发与升级,目前该平台已与工行、交行、中行、邮储的系统直连对接,实现了担保业务实时无感备案,自动审核。未来,国担数字化平台将不断完善核心功能,进一步扩大对接银行的范围,扩大数据汇聚力度,探索数据风控应用,提升智能化水平。市县担保机构将积极同人行、税务和银行等部门沟通对接,推动担保机构同银行数据共享,争取实现政务数据、税务信息、征信情况等关键信息的接入,以更好更快为融资主体服务。
非常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榆林市财政局
2024年8月2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财政局金融科 3595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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