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00016082530L/2024-00152 | [ 主题分类 ]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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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财政局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207号提案的复函 |
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207号提案的复函
A
韩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榆林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提高农业服务能力”的建议
一是关于“扩大农业覆盖面”。近年来,市农业保险工作小组积极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持续加大财政对农业保险支持力度,市级保费补贴资金规模从2020年的1755万元增长到2023年的4246万元。农险覆盖的种养殖种类从2020年的12个扩展到2023的15个,2023年分别为464.3万亩玉米、54.2万亩马铃薯、4.5万亩稻谷、26.8万亩苹果、17.3万亩大枣、7.2万亩核桃、1079.8万亩公益林,以及261.2万头生猪、42.4万只羊子、2.6万头奶牛等提供了风险保障,有效支持全市种养殖产业发展。同时,围绕中省关于“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的指导意见,我局联合市农险工作小组成员单位积极探索符合农业发展实际的农险产品,支持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先后推出羊类、牛犊、谷子(小米)保险以及高粱完全成本保险,持续推动全市农业保险工作提质增效。二是关于“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近年来,市县农险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在提升农险保障覆盖面上狠下功夫,不断提高风险保障水平,全市农险保障规模从2020年的120亿元增长到2023年的130.8亿元。根据中省决策部署,今年我市已全面开展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将土地成本和人工成本纳入保障范围,每亩保额从物化成本保险的500元增加到900元,为农户提供更高的风险保障。同时,为推动农业保险由“保成本”向“保价格、保收入”转变,针对部分农产品价格波动大、易对农户造成损失的问题,市农险工作小组在绥德县试点开展苹果价格指数保险、在佳县推出大枣基础险和价格指数捆绑组合保险,有效提升苹果、红枣产业抗风险能力,保障果农、枣农生产性收入。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不折不扣落实中省农业保险各项惠民政策,持续推动农业保险提质增效。一方面,持续扩大我市玉米、稻谷、马铃薯等主粮作物农业保险覆盖面,增加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等养殖产业风险保障规模,提升苹果、设施农业、大枣等保险服务保障水平,推动中省农业保险政策落地见效。另一方面,坚持因地制宜探索开展农业保险创新险种,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实际,结合我市支持南部县区产业发展战略,在逐步扩大已开展的羊类、小米、红枣等创新险规模的基础上,引导鼓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先行先试,创新开发小杂粮、海红果、黄芪等县域优势产业保险产品,满足县域多元化的风险保障需求,持续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农民收益、服务农业产业发展的重要作用。
二、关于完善农业保险运行机制的建议
一是关于“建立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市农险小组成员单位积极探索完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严格按照《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引导保险机构加强大灾风险准备金计提、核算及使用管理,持续增强风险抵御能力。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探索、完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在计提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的基础上,积极研究、探索巨灾风险应用到农业保险领域的可行性,在应对大灾风险中发挥积极作用。二是关于“建立奖惩机制”。为督促保险机构严守财务会计规则和金融监管要求,提升保险服务效能。我们每年组织对承保机构的绩效评价工作,将近三年对保险机构的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到遴选工作中,将其作为评审指标的重要打分项,充分考虑保险机构在承保过程中的工作实绩,初步建立了承保机构动态调整机制,着力提升保险机构服务质量。同时,我们积极组织对农业保险监督检查工作,目前县级农险部门和保险机构正在组织自查,后续市上将成立检查组,选取部分县区及保险机构进行实地检查,此项工作将形成长效机制,通过检查持续提高农险服务水平。三是关于“完善协调会商机制”。自2020年起,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由我局牵头,并成立市农业保险工作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农险小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同联动,不定期组织召开农业保险工作小组会议,共同研究谋划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新增险种和实施方案制定等农险事宜,合力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与农、林、畜牧、金融及监管部门加强协调,及时会商,充分发挥行业部门优势,将农险工作渗透到农林、畜牧行业工作中,充分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防灾减损功能,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
三、关于加强农业保险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一是关于“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我们将积极与省财政厅对接,建议上级部门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数据信息化建设,着力打造农业数据共享平台,实现农、林、畜牧以及承保机构等部门(单位)之间政策性农业保险数据信息的共享。通过数据共享,一方面,承保机构能够基于所掌握的农业基础数据及时协调分配不同区域之间的资源以便于开展投保、理赔等工作,另一方面,部门可以通过所掌握的承保机构实际承保、理赔等情况,强化对承保机构的监管。二是关于“加强配套服务”。对于种植业来讲,灾前的预防甚至比灾后的补偿更具有现实意义。受地理位置等影响,我市干旱少雨,农业生产风险较高,农户迫切需要掌握更为全面的防灾减损知识以减少损失,但是部分农户对防灾减损知识掌握的不是很全面,往往只凭借日常积累的经验去开展农业活动,这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农业生产。鉴于此,后期我们将加强与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以及畜牧兽医局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工作,建议有关部门加大补充农业农技人员,为农户提供更多、更科学的技术和产业优化咨询服务,最大程度减少农户损失。三是关于“加强宣传培训”。鉴于农业保险政策变化快、要求高,基层农险工作人员在解读政策方面时有理解偏差的情况,我局积极组织对市县农险工作小组成员单位以及承保机构农险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农险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和政策水平。下一步,我们将督促县级农业保险工作小组和承保机构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农业保险信息化水平,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等手段,向农业生产经营者宣传普及农业保险知识和政策,打造积极参保、保障有力、助推脱贫增收的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非常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榆林市财政局
2024年8月2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财政局金融科 3595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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