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00016082530L/2024-00146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榆林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0号建议的复函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0号建议的复函
时间:2024-08-27 10:10
来源:榆林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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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0号建议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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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小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我市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周期由5年调整2年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陕西省卫生健康委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妇女健康促进项目方案>试行的通知》(陕卫妇幼发[2020]44号)规定,我市自2020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免费实施适龄妇女(35-64周岁)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工作(以下简称“两癌”),5年为一个周期。根据省级确定的项目县范围,我市宫颈癌项目免费筛查全覆盖,乳腺癌项目县为8个国家贫困县,即南六县、定边县和横山区。检查经费由中央和省财政承担。

为进一步扩大项目目标人群覆盖率,不断提高我市妇女健康水平,自2022年起,市财政每年投入150万元,为市直各单位(含中省驻榆单位)的适龄妇女提供免费“两癌”筛查服务;每年投入235万元,为我市4个非国家贫困县市区适龄妇女提供免费乳腺癌筛查服务。

非常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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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财政局

2024年8月26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财政局社保科  3595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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