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00016082530L/2024-00129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榆林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19号提案的复函
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19号提案的复函
时间:2024-08-23 19:55
来源:榆林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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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19号提案的复函

A

刘亚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榆林好产品”品牌建设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引导的建议

目前我市出台的《榆林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榆政办函〔2022〕189号)和《榆林市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榆政办函〔2023〕26号)这两项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均明文规定对申报成功的“榆林好产品”企业给予奖励补助,补助金额10万元。具体的培育、评选、管理和宣传推广工作由榆林好产品协会承担。

二、关于加大支持的建议

按照《榆林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榆政办函〔2022〕189号)和《榆林市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榆政办函〔2023〕26号)文件精神,鼓励市内企业在市内外设立“榆林名优特新产品”展销中心,并评定挂牌,对年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至1000万元、1000万元至2000万元、2000万元以上的展示展销中心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20万元的奖励。我市已经有对线下展示展销中心的奖励政策,无论是否是“榆林好产品”企业,只要符合条件均可申报。

三、关于加快发展的建议

目前我市已针对羊毛绒服饰类好产品参加丝博会、煤博会等全国各省市的大型宣传推介活动给予经费支持,其余各类好产品规模有限,暂时没有推介活动计划。

非常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榆林市财政局

2024年8月2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财政局企财中心  3288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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