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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出台激励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2024-03-25 11:09:10.0 来源:榆林日报 访问: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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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市政府办获悉:《榆林市激励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已于近期施行,提出依托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加快培育商业新业态,壮大商贸市场主体,加快全市消费提质升级,推动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措施》明确,加大品牌招引力度,对首次进驻榆林的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且签订3年以上入驻协议的,分别给予首店品牌、商业运营企业30万元奖励;自持物业开设品牌首店的,给予50万元奖励。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与商业运营企业签订3年以上入驻协议的,每年给予店铺租金30%的补贴,最高不超100万元,同时给予不超100万元的装修改造补贴。对商业运营企业采取联销模式且零售额纳入国家统计网直报平台,首年零售额超过300万元的给予3%的奖励,超过500万元给予5%的奖励,超过1000万元给予7%的奖励。


《措施》提出,发展本土特色消费,支持经营榆林羊绒、米脂小米、横山羊肉限额以上企业在外地开设榆林品牌专营店,其中在国内首年开店,根据店铺规模大小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补贴;在国外开店给予店铺租金50%的补贴。对获评“中华老字号”“陕西老字号”“榆林老字号”的企业,分别给予4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在外市开设3个及以上分店且零售总额超过3000万元的限额以上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措施》明确,提振重点领域消费,支持汽车销售企业促销,对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年度零售额较上年增加3000万元、5000万元、8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80万元奖励。支持商场超市促销,对策划主办大型购物节庆、嘉年华等促销活动的限额以上大型商场、超市,一次性给予5万元补贴,单个企业一年内补贴金额不超过30万元。鼓励企业外出参展,给予运输费、交通费及住宿费补贴。


《措施》提出,健全消费品流通体系,推动供应链体系建设,对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在供应链新建或改造、店铺升级改造、员工社保缴纳等方面,给予有效投资30%的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贴500万元。支持连锁业发展,对限额以上连锁经营企业给予新增连锁店有效投资30%的补贴,单店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


《措施》强调,完善消费基础设施,打造夜间经济集聚区,支持商业街区提质扩容。对新建和升级改造夜间经济集聚区或商业街区的企业,给予总投资30%的补贴,其中新建补贴金额不超过300万元,改造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支持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对新建营业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改造营业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菜市场,给予有效投资30%的补贴,单个市场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鼓励建设和改造羊毛绒、茶叶等专业市场,给予有效投资30%的补贴,其中新建市场最高补贴300万元,改造市场最高补贴100万元。同时,强化消费数据统计,发放专项消费券,对实现集中收银并纳入统计联网直报的美食街区、商业综合体及农贸、建材等专业市场,根据规模给予100万元至500万元专项消费券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