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公示
打印 【字体: 大 中 小 】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相关政策要求,现将2023年美丽乡村建设试点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5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榆林市财政局反映。
联系人:贺辽辽 电话:0912-3595838
联系地址:榆阳区泰安路与建榆路十字榆林市财政局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相关政策要求,现将2023年美丽乡村建设试点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5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榆林市财政局反映。
联系人:贺辽辽 电话:0912-3595838
联系地址:榆阳区泰安路与建榆路十字榆林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