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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公示

2023-05-30 08:27:02.0 来源:榆林市财政局 访问: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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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省财政厅相关政策要求,现将2023年美丽乡村建设试点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5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榆林市财政局反映。

联系人:贺辽辽       电话:0912-3595838

联系地址:榆阳区泰安路与建榆路十字榆林市财政局

附件  2023年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公示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