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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年”活动系列报道】省财政厅多措并举 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3-05-10 15:10:25.0 来源:金融处、资产处、基金办、政府采购处 访问: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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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省财政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决策部署,立足财政职能,通过“财政+金融”双轮驱动、“投资+采购”共同发力、“环境+服务”双重保障等举措,为我省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撑。

一、“财政+金融”双轮驱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一是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对扩大实体经济领域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等成效明显的担保机构予以奖补激励。2022年,落实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1.42亿元,撬动担保贷款218亿元,4800余户小微企业受益,融资担保费率降至0.96%。

二是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交通运输、餐饮等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担保支持力度。2023年一季度,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新增担保业务258亿元,支小支农业务占比94%,平均担保费率0.67%,服务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农户2.35万户。

三是用好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针对小微、民营企业融资转贷过程中资金筹措渠道少、利息高等堵点,积极开展短期流动性支持业务。2023年一季度,累计为“三农”、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转贷27.2亿元,转贷时间由市场通行的平均15天压缩至3.2天,为小微、民营企业节约融资成本1.2亿元。

四是用足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设立8亿元规模的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重点支持我省24条重点产业链、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等领域中小微企业发展,强化对涉农、民营、小微企业等的信贷支持。对符合条件的贷款发生风险后给予最高50%的风险补偿。首批会同省工信厅、科技厅、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三部门设立“工信贷”“秦科贷”“再贷款配套风险补偿金”三个子项目。2023年一季度,为省内382家中小微企业发放“工信贷”48.31亿元,平均贷款利率为3.84%;为4374家中小微企业发放“秦科贷”308.99亿元,平均贷款利率为3.94%;为1605家中小微企业发放“再贷款”204.3亿元,平均贷款利率7%。

五是落实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奖补政策。对金融机构普惠贷款总量、小微企业制造业贷款、首贷户及利率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估,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给予奖励。2022年安排资金2000万元,对10家扩大小微企业贷款规模降低贷款利率的银行机构给予奖补,10家银行共为10.58万户小微企业提供一年期及以上贷款914.11亿元,贷款利率较上年下浮明显。

六是鼓励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对首次挂牌“新三板”的中小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首次挂牌“双创板”的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成功上市的企业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022年,9家“新三板”、2家“双创板”挂牌中小企业共获得奖补资金454万元,12家上市企业获得奖补资金6000万元。

七是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中小企业,给予单户最高50万元的贴息支持,缓解融资压力。2022年,69家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的中小企业获得奖补资金1131万元,撬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8.97亿元。

二、“投资+采购”共同发力,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一是投资培育多家民营科创企业。23支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子基金累计对外投资的118个项目中,民营企业占比达80%,涉及我省19条重点产业链,其中:明星企业43家、上市公司3家、专精特新及“小巨人”企业28家、“独角兽”企业3家、“瞪羚”企业6家、招商引资落地企业3家。2022年,超过80%的已投企业营业收入、税收贡献、就业人数均实现增长,新增产值超过96亿元、新增就业岗位1.3万个、增加税收3.6亿元。

二是支持本土优秀民营基金管理机构发展。在已设立的子基金的管理机构中,民营机构占比达50%。与省内优秀管理机构唐兴资本、中科创星、西安敦成投资合作设立多只子基金。

三是为省内社会资本提供投融资对接平台。2022年,开展乡村振兴、氢能、奶山羊等多场专题投资沙龙,吸引省内外投资机构广泛关注、拓展合作渠道。为子基金管理人和被投企业嫁接各类政策、资金和产业资源,针对优质项目举办专场路演,促进企业交流互动,推进项目加速落地。

四是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出台提高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提高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降低政府采购制度交易成本、加快政府采购资金支付和加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支持力度等5条具体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作用,加大政府采购助企纾困力度,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扩面增量,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自2022年以来,全省政府采购共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0.7亿元,占合同总额的85.48%;为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贷款17.23亿元。

三、“环境+服务”双重保障,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4年底。2023年一季度,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分别减少企业成本8.66亿元、2.25亿元。

二是缓缴失业、工伤保险费。将缓缴工伤和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范围从餐饮等5个特困行业所属企业扩围至汽车制造业等22个行业所属困难企业以及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实施期限至2023年4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和利息。2023年一季度,失业保险申请缓缴企业308户,涉及14.11万人,资金2732.96万元;工伤保险费申请缓缴企业349户,涉及15.07万人,资金1901.14万元。  

三是实施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留抵退税政策,在按月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的基础上,一次性退还小微民营企业存量留抵税额;依据中央授权,按50%最高幅度顶格减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等民营经济的“六税两费”;及时出台我省地方减免政策,对住宿、餐饮、商贸流通、交通运输等民营经济集中的行业免征水利建设基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022年,全年减免小微等民营企业税费420亿元左右,占我省全年退税减税降费总额近四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