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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四措并举 全力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023-04-10 11:24:40.0 来源: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 访问: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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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财政厅再次下达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13.57亿元,为持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坚强支撑。

今年以来,省财政厅不断强化资金保障举措,已累计下达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114.08亿元,支持脱贫地区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带动群众就业增收。截至2022年底,全省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达到14277元,增幅14.2%,脱贫县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超过全省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坚决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一是持续加大投入。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重要论述,始终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国之大者”,“过渡期”以来连续三年增加省级衔接资金预算,累计投入131亿元。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资金44.4亿元,规模较上年增加1亿元,财政预算安排只增不减,确保支持政策保持总体稳定。

二是坚持产业优先。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产业振兴作为乡村振兴重中之重的重要指示精神,优先支持欠发达地区联农带农富农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持续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衔接资金占比,2023年力争达到60%。以促进全产业链发展、产业聚集发展为方向,支持市县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促进产业提档升级。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创新资金使用方式,使脱贫群众嵌入产业链条中每一个环节,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确保产业增值收益更多留在农村、留给农民,带动脱贫群众持续增收。

三是突出重点区域。在因素法分配的基础上,向每个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再倾斜支持1000万元,2023年下达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13.22亿元,占全年资金下达总量30%。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和重点帮扶村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倾斜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和重点帮扶村,资金全部切块下达到县,帮助重点地区、重点群体提升内生发展动力、加快补齐短板弱项,夯实全面乡村振兴的基础。

四是聚焦重点环节。联合省级相关部门加强脱贫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和非贫困县项目实施方案审核,指导科学谋划项目。同时,将省级财政衔接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整个环节,财政厅对直达资金实行动态监控、全过程监管,有效保证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以加强资金监管为重点,以重点区域和项目专项绩效评价为抓手,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和绩效管理,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驰而不息、久久为功,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