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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政财直委发〔2022〕18号 印发《关于深入开展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2-09-30 16:26:04.0 来源:榆林市财政局 访问: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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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政财直委发〔2022〕18号

印发《关于深入开展营商环境问题

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深入开展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榆林市财政局直属机关委员会

2022年9月30日         

 

 



  送:本局各领导,各党支部、局属企业党委、注会行业党委,驻局纪检组



关于深入开展营商环境问题

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和市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根据市委《关于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和局党组《关于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就深入开展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要求,大力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围着企业转、跟着项目跑”的服务理念,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感,加强监督教育工作,提升全局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视度和积极性;立足群众需求,持续提升单位工作水平,注重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及时向有关载体主管部门提供信息更新,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获取相关政务信息,认真落实营商环境建设要求,以良好作风建设推动全局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二、重点任务

(一)促进采购公平竞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加大政策解读,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注重问题导向,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加大对中小企业扶持力度,落实好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降低投标成本、优先采购等支持措施。依托省级统建的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实现采购意向公开、采购合同和履约验收结果公示,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牵头科室:采购科;配合科室单位:相关科室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强化政府采购监管,促进公平竞争。建立与“互联网+政府采购”相适应的快速裁决渠道,引导供应商在线提起投诉,降低供应商投诉成本,提升答复处理效率,规范审理程序,为供应商提供标准统一、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与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强合作,探索建立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推送、案件协查等协作机制,及时发现和依法处理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行为。(牵头科室:采购科;配合科室单位:相关科室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积极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各类惠民利企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稳定发展

充分利用单位门户网站和各种新兴媒体,大力宣传《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确保各类政策能有效覆盖、应享尽享,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牵头科室:经建科;配合科室单位:政秘科、税政科、企财中心;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全面贯彻执行减税降费政策,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认真贯彻执行中省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要落地生根,让企业轻装上阵”的总体要求,加强协调,狠抓工作落实,顶格全面贯彻执行中省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在榆林落地生根。(牵头科室:税政科;配合科室单位:相关科室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切实解决助企纾困政策多但对接难、落地难问题

加强政策梳理规范。积极配合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等部门系统梳理近期出台的各类助企纾困政策,对涉企普惠政策实行分类梳理和标签化管理,加强企业与政策匹配对应,主动精准推送政策。加大政策解读,指导企业用好用足财政、金融、税收、社保、就业以及政府采购等政策。(牵头科室:经建科;配合科室单位:金融科、税政科、社保科、采购科、企财中心等相关科室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加大财政支持经济发展力度,强力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

1.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作用。一是释放担保能力。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坚持聚焦支小支农主业,精准服务实体经济。创新担保模式,积极增进银担合作,开发批量化担保产品,实现担保业务“见贷即保”。二是降低融资成本。疫情期间,市担保公司、省农担榆林分公司、部分县市区担保公司执行免收担保费政策,由财政全额补贴,切实有效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综合融资成本,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瓶颈制约问题。(牵头科室:金融科;配合科室单位:担保公司;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强化基金赋能作用。一是强化基金投后管理,对被投企业进行动态跟踪,主动提供服务,破解制约企业发展的问题。二是加强基金赋能,向被投企业引入更多上下游资源,为企业提供合理建议及规划,帮助企业获得后续融资,持续帮助企业规范化运营,用金融资本赋能企业,鼓励企业做大做强,逐渐迈向资本市场。三是为招商引资企业解答各种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金融政策及政策兑现。(牵头科室:金融科;配合科室单位:财投公司;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六)持续推进“一网通办”工作落实,多措并举深化非税收入收缴改革

1.坚持常态化推进。扎实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系统改革工作。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业务流程,简化操作程序,统筹落实好系统上线各项工作,为推进非税改革提供有力支持。始终坚持规范非税执收、强化财政监督、保障资金安全,进一步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不断提高非税收入征缴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牵头科室:国库科;配合科室单位:收费中心等相关科室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加强协同化联动。财政、银行、执收单位、系统运维沟通渠道,要协调部门之间的沟通,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此项工作稳步扎实推进。积极主动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总结经验,增强工作实效。积极宣传推广,做好非税管理办法解读和指引,规范新系统各项业务操作流程。(牵头科室:综合科、税政科;配合科室单位:收费中心等相关科室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七)深入开展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治理

1.坚持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加强财政直达资金管理,强化直达资金动态监控,发挥财政资金直接惠企利民效果。(牵头科室:国库科;配合科室单位:相关科室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积极推进“财政云”“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工作,搭建财政服务平台,畅通财政服务渠道。(牵头科室:政秘科;配合科室单位:国库科等相关科室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组织实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科室单位要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扎实做好问题查摆和整改工作,切实把转变工作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当前助企纾困、稳住经济的重要举措常抓不懈。

(二)加强统筹协调。政秘科、机关党委、经建科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积极推动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各相关科室单位要切实扛起责任,逐条逐项推进。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推进财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认真贯彻落实财政政策,稳经济,保民生,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