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财政局聚焦“六稳六保”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
打印 【字体: 大 中 小 】
2021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六稳”、“六保”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管理的部署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直达资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力推动直达资金政策落地见效。
一是切实加快直达资金预算执行。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财办[2020]29号)、《财政部关于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2021]9号)等文件要求,及时分配下达直达资金预算指标,积极对接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切实加快直达资金支付进度。
二是多部门联动强化直达资金管理。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建立日常监控和重点督查相结合的监管体系,设立专人专岗,对资金下达、支付实行全链条、全过程监控,确保每笔直达资金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对直达资金使用和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实施专项督查检查,确保及时整改;积极与项目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沟通对接,强化信息互通、数据共享,解决直达资金使用“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是建立通报制度压实监管责任。按月对局属相关业务科室和各县市区财政局直达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通报,并将通报结果与业务科室目标责任考核、县市区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挂钩,层层压实直达资金监管责任;对存在问题且整改不力的科室和县区,市财政局启动约谈机制。
2021年全市直达资金分配进度达到99.1%,支付进度94.9%,切实发挥了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惠企利民的作用,体现了“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