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14 09:41:31.0 来源:榆林市财政局 访问:1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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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榆林市财政局通过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第一时间将涉及财政领域的相关政策文件等重要内容向社会公布,以便于市场主体准确把握政策意图。同时,通过设置专题专栏方式,及时将公众所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进行公开与宣传。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地方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为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地方政府债务信息透明度,榆林市财政局严格按照中省关于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公开相关债务信息。同时,在市政府和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对市本级与各县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政府债券发行使用等情况进行公开,并督促各县区政府以及市级有关部门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工作。

2.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按照相关信息公开要求,我局在市政府和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上设立了财政预决算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的有关内容。2021年4月14日,我局向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作了《榆林市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并于2021年4月29日,在市政府财政预算公开专栏中予以公开。2021年8月23日,我局向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3次会议作了《关于榆林市2020年财政决算(草案)和 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并于2021年9月9日,在市政府财政决算公开专栏中予以公开。同时,在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专栏中编制了目录,公开的主要内容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表、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政府性基金收入表、政府性基金支出表、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表、市级“三公”经费等信息。

3.市级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一是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4月30日前组织各业务科室完成了部门预算批复工作,5月18日前组织114个部门(除涉密部门外)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部门预算。二是编制了重大项目绩效目标评价,提交市人代会审议,受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高度评价。

4.降费信息公开情况。按照中省部署,及时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便于公众全面了解有关事项的资金管理方式以及政策依据等重要信息。

5.乡村振兴信息公开。及时将乡村振兴领域的有关财政政策、资金文件及工作动态,在市政府和市财政局门户网站的有关专栏进行公开,便于接受社会监督。

6.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在市政府和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及时传达省厅关于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等重要文件内容,并通过政府采购专栏,将我市的政府采购相关信息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二)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进一步推动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

(三)规范信息公开管理

严格按照《榆林市财政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榆林市财政局网站内容更新及日常维护管理规定》、《榆林市财政局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等机制。从公开内容、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责任追究、新闻发布等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有力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加强平台建设

一是高度重视门户网站的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通过设置直达资金与减税降费等专题专栏,将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一些重点领域信息集中公开与宣传,让广大群众及时掌握各项财政政策信息,确保政务公开走进群众。二是加强门户网站互动能力建设,第一时间回复网民留言,并积极向广大网民征集意见建议,进一步提升了公众对财政工作的参与度。

(五)强化监督保障

一是建立了由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具体抓,政秘科督促各科室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做好政务信息内容保障工作,坚决避免信息公开流于形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科室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二是部分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三是对信息公开的认识不足。对此,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优化财政信息公开。充分利用好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平台,不断扩大财政信息公开影响力和宣传力。二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科室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三是严格依法依规继续开展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榆林市财政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