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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探索开展财政支农工作综合评价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

2021-06-29 11:03:36.0 来源:陕西省财政厅 访问: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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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近日,陕西省财政厅以绩效管理为统领,以综合评价为抓手,研究制定并印发《财政支农工作2021年综合评价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探索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对全省财政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价,提升支农资金绩效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在评价内容方面,《方案》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农业农村优先保障”原则,突出财政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针对果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使用管理、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乡镇(街道)财政管理、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七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开展综合性评价。

在指标设置方面,《方案》立足财政职能,坚持“绩效导向”和“精简实用”原则,创新性的建立了财政支农工作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不同评价内容的重点和难点,按照分级细化的方式,从资金投入、预算执行、项目和资金管理、资金使用绩效、基础管理等方面设立了37个一级评价指标。从地方财政投入,撬动其他资金投入,资金预算执行率,项目决策程序,资金管理制度,档案及财务管理,绩效目标设立,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资产确权移交、登记及后续管理情况等方面设立了97个二级评价指标。在此基础上,细化设置三级评价指标,明确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对财政支农工作进行科学、量化评价,促进支农资金实现绩效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

在评价方法方面,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上下联动”原则,充分调各级积极性,组织市县扎实开展自评,省级在县级自评、市级评价的基础上,成立综合评价工作组,对涉及资金管理的评价内容,每县随机抽取不低于10%的项目;对乡镇(街道)财政管理和“一卡通”管理情况,每县抽取不低于20%的乡镇,通过深入现场查阅相关基础资料、实地勘察项目实施现场,收集、核查相关评价数据,结合市县日常工作质量和配合情况,对各市和省级综合评价试点县(市、区)财政支农工作进行综合评分,根据评分情况,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进行分类评定,对评价结果进行反馈和运用。

在结果运用方面,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坚持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与政策支持挂钩、与项目安排挂钩。省财政厅将根据财政支农综合评价结果,对于综合评价为“优秀”档次的进行反馈表扬,并在下年度安排财政支农资金、政策和项目时优先给予考虑;对综合评价为“不合格”档次的进行约谈提醒,在下年度安排财政支农资金、政策和项目时视情况予以核减。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按照《方案》内容,认真组织开展财政支农工作综合评价,并根据试点工作推进情况,进一步研究完善综合评价办法,强化结果运用,发挥综合评价“指挥棒”作用,促进全省财政支农工作提质增效,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贡献财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