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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财政局转发《陕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 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 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的通知

2021-02-25 14:27:25.0 来源:榆林市财政局 访问: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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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榆横工业园区、榆神工业园区财政局,市级各单位:

现将《陕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0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专项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执行。

一、工作安排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单位)于2021年3月31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及本系统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自查和清理情况报送市财政局。自查报告发送至指定邮箱6326772@qq.com。

二、工作要求

(一)市级各预算单位要按中省通知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工作。各主管预算单位要统筹安排,督促本部门、本系统所属预算单位扎实开展专项清理,做到不遗漏、不隐瞒,切实清理到位。市财政局将对市级单位清理结果进行核查,对核查发现的漏报瞒报、清理不到位等问题予以通报,并开设举报邮箱6326772@qq.com,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通过邮箱反映违规设立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情况。

(二)各县市区财政局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按照通知要求扎实开展本地区单位专项清理工作,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及时开设违规设立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举报邮箱,接受社会监督。

 

榆林市财政局

2021年2月22日

榆政财采发[2021]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