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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推进方案》的通知

2020-12-01 14:58:27.0 来源:榆林市财政局 访问: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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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财政局,榆神、榆横工业区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各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优化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我局制定了《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推进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推进方案

                            

     榆林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1日


 

 

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推进方案

 

    为优化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全面做好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按照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规定,依据榆林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榆林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2019 年工作实施方案》(榆营商办[2019]6号)精神,根据《榆林市财政局优化提升营商环境2020年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全公开。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法定程序,优化采购流程,规范采购行为,保障供应商公平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竞争及合法权益。强化采购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履约意识,规范采购资金支付行为。开展政府采购普法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政府采购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建设,营造全市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各方满意度。

     二、工作举措

    (一)电子采购平台

    全面推广品目统一、交易快捷、公开透明、资源共享、“全省一张网”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

    (二)采购流程

    1.适时组织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业务培训。

    2.依法公开政府采购信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公开政府采购信息,依法发布采购公告、采购结果公告。

    3.规范保证金管理。规范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收取任何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

    4.规范采购文件提供。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一律免费从交易平台下载或指定地点拷贝,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得收取任何费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以降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成本为目标,实现提供采购文件远程化、电子化、便利化。

    5.推进供应商信用融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切实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政策的推广力度,助力解决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6.公开供应商维权渠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在严格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同时,公开供应商维权渠道,每个采购项目采购文件中要明确质疑、投诉的渠道和方式,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三)采购结果确定和合同签订

    1.严格采购结果确定。采购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2.严格采购合同签订。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及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得提出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改变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确定的实质性要求事项。

    3.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及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合理运用《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3号),切实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执行政府采购评审优惠。

    4.畅通投诉举报机制。严格落实《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文件等渠道公开监督途径信息,对供应商的投诉,依法在5个工作日内开展审查工作,并在法定30个工作日内给予投诉答复。

    (四)合同管理。

    1.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管理,督促采购单位按规定进行采购合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各方监督。

    2.积极宣传并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及合同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督促采购单位严格按照相关办法执行,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签订行为。

   (五)支付和交付。

    强化采购单位履约验收和资金支付主体责任,督促预算单位及时组织人员或委托第三方机构验收采购项目,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采购人不得超出合同约定范围延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在支付采购资金过程中没有法律依据的违规扣押采购资金。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高度重视。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城市软实力的重要体现,也是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抓手。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在营商环境全局工作中的重要影响,全面落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各项工作。

    (二)落实工作举措。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要加强面向全社会和各类供应商的政策宣传和服务工作,切实解决供应商的各类问题,优化管理服务工作,提高供应商及其他采购当事人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部门要加大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宣传力度,通过媒体、网络、现场等多种渠道主动发声,加大政府采购政策的宣传解读,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努力营造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浓厚社会氛围,为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助推榆林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夯实基础。

    (四)加强督促问责。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时规范采购行为、执行采购政策、履行法定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