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财政局关于成立榆林市财政局 “三保”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20-11-13 14:44:38.737 来源:榆林市财政局 访问:3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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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财政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以下简称“三保”)是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的基本要求,也是推动政府履职和各项政策实施的基础条件。县区财政是“三保”工作的责任主体,市财政将履行好监督指导和帮扶责任。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保”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三保”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凝聚财政“三保”工作合力,支持县区做好“三保”工作,牢牢兜住“三保”底线,现成立市财政局“三保”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一、成员组成

 :贺文元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文斌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志武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朱继芳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单位:政秘科、预算科、国库科、政府债务中心、综合科、法规税政科、行政科、政法科、教育科、文体科、经济建设科、城投科、农业科、社保科、金融科、国际合作科、资环科、监督检查中心。

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预算科,由预算科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保”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三保”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

2.密切关注各县市区“三保”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加强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落实好“三保”工作责任,坚决兜住“三保”底线。

3.审议市财政支持县市区“三保”重大政策,研究分析县市区“三保”资金使用情况,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4.加强分析研判,针对减税降费、新冠疫情等县市区财政运行的影响,指导县市区制定“三保”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研究提出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三保”工作决策部署的政策建议,报领导小组会议或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组织实施。

2.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各县市区“三保”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县市区对“三保”工作的意见建议.

3.协调局内各业务科室和县级财政部门,合力做好“三保”各项具体工作,及时总结县区“三保”经验,强化日常督导宣传,提出工作措施建议,集中财力保障“三保”需求。

4.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预算科:建立县区“三保”预算执行月报制度,密切跟踪县市区“三保”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加强县市区财政收支形势的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三保”重点县区重点关注,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研究完善市对困难县区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分配办法,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对县区财力补助力度。

2.国库科:加强对县市区财政库款调度,完善市财政对重点县区工资保障监测预警机制,强化保工资支付风险评估,落实好县市区“三保”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3.政府债务中心:加强对县级政府债务风险的监控,督促县市区按期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息、化解隐性债务、清偿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防止债务风险向三保传导。

4.政秘科:按职能分工做好县市区“三保”工作的政策宣传、信息报送等工作,对媒体和网络上有关我市各级“三保”舆情做好监控和应对工作。

5.综合科、法规税政科、行政科、政法科、教育科、文体科、经济建设科、城投科、农业科、社保科、金融科、国际合作科、资环科按职能分工,做好分管领域的工资和基本民生保障等相关政策研究及经费保障工作。

6.监督检查中心会同预算科对县市区“三保”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出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进行检查处置。

三、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成员会议,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主持,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会议纪要由领导小组组长签发。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需要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沟通工作情况,协调工作进度,研究提出工作举措建议。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财政“三保”的有关政策和问题,认真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任务,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需要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的事项。加强与局内相关科室、各县市区的沟通,形成推动县市区“三保”工作合力,不断增强县市区“三保”保障能力,确保“三保”不出问题。

 

 

 

 

榆林市财政局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