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财政局 贯彻落实“六稳”“六保”任务 力保基层正常运转

2020-11-09 15:26:08.0 来源:预算科 作者:刘建虎 访问:974
打印 【字体: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对标“六稳”“六保”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特别是保基层运转工作任务,深入研判全市财政整体运行形势,研究制定务实有效的工作保障措施,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减收增支压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切实抓好组织收入工作。夯实各征管部门收入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实减税降费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相关政策,持续开展“破难查漏”,做到该减的减到位,该收的应收尽收。加强预研预判,及时研究解决收入中存在的问题,加快计划内土地出让,加大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力度,努力完成收入预期目标;全年争取特殊转移支付、抗疫特别国债以及债券资金达122亿元,对缓解我市财政收支压力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政府资产资源,开源增收,提质增效,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二是压实“三保”保障责任。严格按照县级为主,省市兜底的原则,落实“三保”保障责任。坚决贯彻中央“两个优先”的要求,财政资金首先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做到“三保”支出预算优先安排。对各县区“三保”支出预算进行逐县摸排、逐县审核,确保工资发放、机构运转经费足额预算,不留缺口。对城乡义务教育、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补助、以及失业人员、城乡低保户、社会救助人群、特困人员和优扶对象等基本民生领域支出给予足额保障,切实兜牢民生底线。压实县区保“三保”责任,健全应急处置机制,“三保”资金优先拨付,不得拖欠,市财政每月月初给县区调度资金,要求各县市区必须于每月10日前发放干部职工工资,确保“三保”不出问题。

   三是调整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坚决贯彻中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缩非急需、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压缩比例参照省财政厅。同时严控民生政策扩面提标。县级和部门不得自行出台民生政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对现有民生政策进行梳理,对超过中省政策标准的,要逐步予以消化,对碎片化的民生政策,进行梳理归并,逐步与中省政策衔接一致。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兜底线、保基本,厉行节约、勤俭办事,集中财力保障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三保”、“三大攻坚战”等中省市重大决策支出。

   四是严格以收定支,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严格落实中省“以收定支”要求,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市县政府不出台新的增支政策,根据收入进度下达预算和拨付资金,确保财政收支平衡;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必须通过财政承受能力评价,没有资金来源的,一律不予审批;对“三保”和债务压力大的县区,坚决杜绝随意铺摊子、上项目;妥善处理好“三保”与化解隐性债务、清理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的关系,防止债务风险向“三保”传导;落实政府举债负面清单制管理,不得以拖欠工程款、变相PPP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新增隐性债务;加大执纪问责力度,确保财政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