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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出台八条措施促进旅游消费

2020-08-18 09:05:32.0 来源:教科文处 访问: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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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财政厅与省文旅厅、省商务厅联合印发《陕西省促进旅游消费八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加快推进全省旅游企业扩大复工复业,促进旅游消费和全省旅游业发展。

《措施》主要包括8个方面内容:一是支持旅行社企业恢复发展,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省内旅行社企业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补助。二是针对参加团队旅游的省外游客发放旅游专用消费券和星级酒店专用消费券,拓展全国旅游市场。三是开展“惠游陕西”活动,鼓励景区、旅行社、酒店等采取产品打包、价格打捆方式推出“优惠套餐”和“大礼包”。四是推动“陕西人游陕西”活动,积极推出更多优质的、具有吸引力的旅游促销措施。五是创新文旅消费经营模式,推出一批具有本地文化特色的节庆活动,大力发展夜游经济和乡村旅游,把文旅消费嵌入各类消费场所,文旅商联动,打造“沉浸式”文旅体验,创新文旅消费新模式新业态。六是多渠道开展旅游宣传推广活动,扩大陕西旅游影响力。七是加大奖补力度。各市制定专项奖励政策,对2020年8月至12月期间旅行社组织国内游客游陕西活动予以奖励,省级按比例予以补助,同时对2020年8月至12月接待省外来陕过夜团队游客成绩突出的前二十名省内旅行社,按最高30万元、最低5万元标准予以奖励。八是落实管理责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促进旅游市场发展等各项工作,提升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旅游安全感和满意度。

下一步,省财政将积极会同省文旅厅制定实施细则,加强政策宣传,确保各项措施及时传达到基层和企业。同时,通过盘活存量资金、调整现有专项资金结构等方式积极筹措资金,加快政策兑现,推进八条措施尽快落地落实,推动旅游市场复苏,为全省经济发展积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