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财政局 榆林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榆政财预发〔2018〕1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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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榆神工业区、高新区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为完善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规范土地储备项目建设融资行为,探索建立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与项目资产、收益相对应的制度,发挥政府规范适度举债,支持我市土地储备项目建设的积极作用,现将《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陕财办预〔2018〕112号)文件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榆林市财政局 榆林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2月13日
(陕财办预[2018]112号)关于印发《陕西省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