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 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 收费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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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政财综发[2019]35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市级有关部门:
现将《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陕财税〔2019〕18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榆林市财政局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9月4日
榆政财综发[2019]35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市级有关部门:
现将《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陕财税〔2019〕18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榆林市财政局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