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降低我省水利建设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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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财政局,水利局,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县支行、工商银行靖边县支行、农业银行子州、吴堡、佳县支行:
现将《陕西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降低我省水利建设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陕财办综[2019]25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榆林市财政局 榆林市水利局
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榆林市中心支行
2019年7月18日
陕西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降低我省水利建设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