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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资金项目和管理 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2020-03-31 09:19:49.0 来源:陕西省财政厅 访问: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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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及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等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明确,2020年财政脱贫攻坚政策保持总体稳定,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制定任务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夯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补齐短板。对主要政策进行了强调和解读。

《通知》要求继续落实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政策,加大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强化资金投入保障。严格落实脱贫攻坚期支持深度贫困村整合资金不低于500万元的政策规定。各地在实现稳定脱贫和巩固成果的基础上,统筹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非贫困县、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已实现稳定脱贫的贫困县,在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前提下,可统筹安排整合资金用于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支持非贫困村的专项扶贫资金或整合资金要聚焦贫困人口,精准使用,不得用于非扶贫项目。将支持贫困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作为巩固脱贫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重点,继续落实扶贫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要求。积极应对疫情影响,调整优化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规定。

《通知》要求,各级财政和扶贫部门要严格执行扶贫资金预算执行限时办结等制度要求,加快扶贫资金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强化资金使用者主体责任,统筹安排项目建设,做实前期工作,不断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继续落实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政策要求,强化省级相关部门责任,彻底下放审批权限,并确保整合资金对贫困县和深度贫困县的增幅要求。强化贫困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主体作用,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按照“因需而整”“应整尽整”的原则组织编制整合方案,加大实质性整合力度。同时,加强市级审核把关作用,协力推进贫困县整合工作。

《通知》要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其他整合资金要严守政策底线,坚持负面清单管理,强调不得用于美化、亮化、绿化等各类“造景”工程、形象工程。已脱贫摘帽县根据巩固脱贫成效需要,可将整合资金适当用于以村容村貌干净整洁为目标的简易必要的垃圾集中处理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归属于部门正常开展工作的经费,由各县(区)现有相关资金原渠道解决。同时,进一步规范资产收益扶贫,坚决纠正简单入股分红、明股实债、扶贫小额信贷“户贷企用”等违规行为,防控“飞地经济”等跨区域发展非涉农产业模式可能引致的风险。

《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鼓励采取以工代赈一事一议等方式,组织贫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推进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完善项目库建设。建立健全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台账,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做好镇、村两级的公告公示,充分运用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强化资金监管。要按照“三排查三清零”工作要求,结合各类反馈问题,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及时制定措施,补齐短板弱项,提升资金和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