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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谋减补撬”组合拳 开创复工复产新局面

2020-02-21 19:01:03.0 来源:榆林市财政局 访问: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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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榆林市财政局围绕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总体部署,坚持防疫复工“两手抓、两手硬”的原则,打好“谋”、“减”、“补”、“撬”组合拳,全力保障惠企政策落地生效,有力助推企业复工复产。截止目前,全市在防控疫情方面,实现了新增病例、确诊病例、疑似病例“三清零”,被国家确定为疫情较低风险区。在复工复产方面,实现了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全部恢复正常上班秩序,真正做到了疫情防控科学精准,复工复产有力有为。

 一、科学谋划,让企业早享受政策。在会同市工信局等部门开展企业复工复产走访调研,了解企业需求和各类难题的基础上,提交市政府研究制定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意见,涵盖财政扶持、减轻税费负担、降低企业成本等6大方面17条举措;会同市发改委、工信局出台发挥政府储备作用支持应对疫情紧缺物资增产增供工作的的八条措施等,进一步发挥财政政策作用,帮扶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二、减免税费,让企业无负担生产。一是减税降费。对因疫情导致经营亏损,符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企业,可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税款困难的中小企业,给予不超过3个月的缓缴期;对疫情期间受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依法按程序停征特种设备检验费、污水处理费、占道费;二是缓缴社会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3个月。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三是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和政府房产的餐饮住宿、文化旅游等中小企业,减免2020年一季度房租;对存在资金支付困难的中小企业,可以延期收取租金。四是缓解企业用能成本压力。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用电、用气、用水等,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由企业补缴各项费用。

 三、补、贴结合,让企业加把劲复工。充分运用直接补助、财政贴息、兜底回购等多种财政手段,解决企业复工复产资金问题,让企业吃下“定下丸”,增添复工复产的底气。市财政安排3030万元,加快兑现新增规上工业企业奖励、榆林市第三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奖励、特色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奖补、技改“1+1”工程项目奖励等各项政策;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住宿、文化旅游、客运、农副产品加工等行业,针对企业受损不同情况,给予3个月的贷款贴息支持;对3月10日前需返岗返工的企业员工,提供免费集中包车接返服务,集中包车接返费用由市县财政按照4:6的比例承担;对市政府指定计划生产的防疫类产品等应急物资,由市政府兜底回购。

 四、金融撬动,让企业无资金忧虑。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支持中小企业稳定授信,对企业到期贷款予以展期或续贷。对受疫情影响、授信到期还款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要通过适当降低利率、展期续贷、减免逾期利息、调整还款期限等方式,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2020年,市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余额和新增贷款规模不得低于2019同期水平。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压降成本费率,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办理符合备案条件的中小企业担保项目,按50%收取再担保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持续提高中小企业“首贷率”、信用贷款占比,中小企业无还本续贷占比提升20个百分点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