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财政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2019-10-15 16:58:54.0 来源:榆林市财政局 访问: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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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榆林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榆林市财政局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中省关于财政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市财政政策、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分析预测全市财政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与县区的财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    起草本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政策和规定。

3.    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市本级年度预决算草案;具体组织执行市本级预算;负责市本级政府预决算公开工作,指导县区、督促部门公开财政信息工作;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本级和全市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决算;组织制订市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市以下转移支付制度;负责指导县区(榆横、榆神工业区管委会)财政业务工作;汇总榆横工业区管委会和榆神工业区管委会各类财政收支情况,并报市人大审议。

4.    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全市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    组织制定全市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    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

7.    负责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

8.    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贯彻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拟订并执行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拟订并执行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制度和办法。

9.    负责办理和监督经济发展方面的市财政支出,中、省、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并监督执行,组织政府性投资项目评审;参与拟订市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10.  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本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11.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府内外债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内外债务;参与涉外债务等国际谈判,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

12.  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市财政金融业改革和发展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全市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业务;负责地方金融机构资产和财务监管;负责管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13.  研究建立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机制;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度和实施办法;组织和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14.  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贯彻落实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拟定实施地方性会计规章、制度;负责管理全市会计人员;负责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认定;指导和监督本市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

15.  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16.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榆林市财政局内设机构

根据榆林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市财政局内设机构19个:1政秘科(加挂综合办公室牌子)、2综合科、3法规税政科、4预算科、5国库科、6行政科、7政法科、8教育科、9文体科、10经济建设科、11城市投资科、12农业科、13社会保障科、14金融科、15国际合作科、16会计科、17政府采购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科、18绩效评价科、19人事科。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及所属10个下级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榆林市财政局(本级)

2

榆林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3

榆林市生产资金管理处

4

榆林市收费资金管理中心

5

榆林市财政监督检查处

6

榆林市农业发展资金管理办公室

7

陕西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榆林分校

8

榆林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

9

榆林市税源监控管理处

10

榆林市企业财务管理处

11

榆林市财政局空港生态区分局

三、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抢抓机遇,统筹谋划,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政保障。

(一)强化收入征管,圆满完成财政收支任务

2018年,我局紧紧抓住能源经济较快增长的有利时机,从保障全市财政平稳运行的大局出发,狠抓财政收入,努力提升收入质量,全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89.8亿元,增长24.6%,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支出方面,全年全市财政支出完成648.9亿元,增长16.9%,其中民生支出525亿元,占财政支出80.9%,有力支持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二)统筹兼顾,有保有压,支出结构不断优化

1.    支持科教文体事业发展,推动科教兴国战略实施

2.    按照年初预算安排,全年支出中省市科教资金116.5亿元,在确保基础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免学费政策、贫困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的基础上,教育资金重点投入到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中;下达城区学校建设及标准化学校建设经费2.7亿元,确保市委市政府“阶段性重大事项”顺利实施。积极推进教育扶贫工作,在现有优惠政策标准不变的基础上,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生按类分别进行资金补助。支出文体传媒资金11.5亿元,保护历史文化古迹、支持文体事业发展。

3.    落实惠民政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4.    2018年,支出社会保障资金74.5亿元,用于我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拨付城乡低保、残疾人生活补贴等补助资金8.3亿元,确保享受对象及时、足额领取到补助。安排就业补助资金5.55亿元,支持大学生、农民工、下岗和失业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落实“四馆两中心”建设资金3亿元,保障各项工程顺利实施。下达资金9.5亿元,支持中心城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落实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资金及古城片区棚户区改造资金5.9亿元,助推全市棚改进程。

5.    深化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城乡医疗卫生体系建设

6.    2018年,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各类资金58.4亿元,用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我市健康扶贫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卫生计生服务体系。新农合筹资标准由630元提高到690元,参合人数 296万人,参合率达99.34%。

7.    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完善中心城市功能

8.    2018年,下达市住建局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相关部门单位预算资金3.5亿元,保障正常运转;安排公路、机场、水利基础设施等资金10亿元,保证市级重点项目建设;下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4.4亿元,园林绿化及公园体系建设资金1.4亿元,治理河流资金7000万元,落实城市规划设计资金2000万元,智慧城管建设资金1215万元,停车场建设资金583万元,其它城市管理经费600万元,美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足额下达创建宜居城市专项资金6827万元,为我市创建中国宜居城市提供财力保障;拨付专项经费1500万元,支持我市创建办、文明办等部门开展工作。

9.    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扶持企业发展

10.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和引导作用,通过财政贴息、风险补偿、信贷奖励等措施,促进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重点扶持发展潜力大、带动效应好的项目,逐步实现财政扶持资金由补助改投资、无偿改有偿、资金改基金,落实专项资金4720万元,支持全市工业企业调结构转方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三)克难攻坚、迎难而上,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

1.    注重工作实效,全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各级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全力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一是堵死后门,严格依法举债,通过发行政府债券一个口子举借地方政府债务,杜绝违法违规举债和担保行为,坚决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二是开好前门,大力争取新增债券。全年共争取中省各类政府债券资金105.2亿元,其中置换债券44.3亿元,再融资债券22.2亿元,新增般债券26.7亿元,新增专项债券12亿元,为化解存量政府债务、支持阶段性重大事项等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三是规范债务管理。将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分类纳入预算管理,新增债券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人大审批。2018年底我市系统内债务余额未突破中省批准的限额。四是严防隐性债务风险。按照中省债务风险预警通报结果,有针对性地加强县区债务管理,要求加大偿债力度,降低债务风险。积极配合全省政府隐性债务审计摸底工作,市县分级制定了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并要求对照《方案》全面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切实防范隐性债务风险。

2.    强化资金保障,全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2018年,我局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退出,2020年全部贫困县成功“摘帽”的总目标,坚持精准方略,狠抓资金落实,严格资金管理,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得到了全面落实。

2018年,全市共落实财政扶贫专项资金21.7亿元,下达乡村振兴计划资金10亿元,为我市脱贫攻坚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全面开展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全市年初预计整合涉农资金31.6亿元,完成整合29.1亿元,完成资金兑付26.6亿元,支出进度91.6%,涉农资金整合成效显著。印发《榆林市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工作实施方案》,对12县市区144名工作人员进行动态监控系统培训,应用动态监控系统对中省市127项扶贫资金进行监控,实时掌握每笔资金使用动态,打通扶贫资金监管最后一公里。

同时,全面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两次扶贫资金使用专项监督检查,重点督查县区资金兑付、资金安全、资金挪窝趴窝现象。全面加强扶贫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将产业扶贫、易地移民搬迁、就业扶贫、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扶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光伏扶贫、旅游文化扶贫等资金全部纳入绩效管理,实施绩效考核,切实提高财政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3.    落实绿色发展要求,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程。一是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制度,促进污染物减排和污染管理;二是落实资金2460万元,加快“老旧汽车”淘汰进度,兑付补贴资金,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三是下达资金230万元,扩大和推进榆林城区燃煤锅炉煤改气工作;四是拨付资金5700万元,支持工业园区、重点乡镇、工业企业等重点污染源的大气、水体、固体废物排放治理,改造更新环保设施,推动节能减排;五是下达资金3300万元,推进农村环保工作,实行集中连片整治和生态创建,重点支持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等与村庄环境质量改善密切相关的整治项目,大力营造“生态宜居”的生活环境。

(四)多措并举,全面强化预算绩效管理

近年来,榆林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采取有效举措,全面提升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水平、全面加强绩效跟踪、全面实施绩效评价、全面提高绩效管理时效性、全面落实绩效管理结果应用,着力推动预算绩效管理。

1.    强化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将市生产资金管理处整体改组设立为市预算绩效管理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强化绩效管理工作。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出台《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意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榆林市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操作指南》、《榆林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专项指标体系》等多项制度办法,为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工作提供制度保证。三是加强业务培训。举办了全市预算绩效业务培训会,对125家一级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人员和财务负责人员进行培训。

2.    细化业务流程,规范工作程序。一是严格绩效目标管理,完成了119个部门预算单位整体支出和50万元以上专项资金、业务费绩效目标申报审核工作,涉及财政资金78亿元。二是开展考核考评,制定评价方案,对12个县市区开展综合评价,注重结果应用,为市对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等提供参考依据。三是突出部门绩效自评和财政重点评价,选择了市发改委等125家一级预算单位2017年全部财政性资金开展绩效自评,涉及资金68亿元;选择“中心城区2015-2017年度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涉及资金43.8亿元,实现了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双覆盖。

3.    注重结果应用,建立绩效监督机制。一是建立考核机制,市委市政府今年将“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纳入部门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涉及市级74个部门预算单位,考核分数占5%,财政支出绩效管理长效机制初步建立。二是加大监督力度,积极协调市级部门,建立业务部门自查、财政审计部门核查和人大重点督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推动预算绩效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强化结果应用,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年度预算的主要依据和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重要因素,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监督。

(五)创新工作机制,扎实推进财政管理改革

一是积极跟进税制改革,落实小微企业、移民搬迁等税收优惠政策。成功争取提高我市煤炭资源税税率。财政部税务总局已于12月27日印发了《关于调整陕西省榆林市煤炭资源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159号),从2019年1月1日起,我市煤炭资源税税率由6%提高到9%,这一政策的实施,预计每年增加我市税收收入50多亿元。环境保护税改革工作进展顺利,2018年1月我市开征环保税,全年征缴入库2.14亿元。水资源税改革圆满完成,全年累计征收水资源税3.6亿元。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全年累计减免税收109.4亿元,退还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企业和电网企业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3.7亿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二是出台矿产资源、国有企业资产、国有金融企业资产等重要公共资源有偿出让和使用经营性收益管理办法,要求各县市区按时上报征缴情况。2018年收到省上探矿权、采矿权收入分成2.8亿元。三是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不断完善。将24家法院、检察院纳入市级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并举办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预算单位和代理银行业务流程与系统软件操作专题培训。制定《榆林市财政局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制度》,针对科室指标录入、单位申报用款计划等环节设置了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规则,建立财政资金支付全程动态监控机制。四是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2018年,根据市政府要求,我局将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工作移交到市国资委,将“两矿分红”收缴工作移交到市资本运营公司,全年收缴收益10.3亿元。五是全面推广运用PPP模式,制定印发工作方案与制度文件,公开征集项目51个,总投资额568亿。规范项目库管理,清理综合平台信息库中不符合规定的项目70个。建立项目示范引领机制,对列为市级示范的PPP项目,市财政按照项目投资额度和复杂程度给予补助和奖励。六是完成财政助推榆林经济社会发展对策战略课题研究工作,形成《财政助推榆林经济社会发展对策研究》已印发。七是圆满完成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以组织预算单位边培训边实操的方式,完成市本级388家预算单位权责发生制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报工作,全市权责发生制政府部门和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同步完成。

(六)坚持依法理财,推进法治财政建设

一是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2018年全市计划采购33亿元,实际采购31亿元,节约资金2亿元,节约率6%。二是加强政府投资评审管理,全年完成各类评审预决算项目246个,送审金额44.8亿元,审减金额3.6亿元,审减率8%。三是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完成全市2017年度决算公开整改情况和2018年度预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选取了乡村振兴战略和精准扶贫、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去一降一补”等方面的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会计监督检查。对消防支队等7家中省驻榆单位2015年至2017年度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同时,积极配合参与市委安排的重大项目督查。四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继续落实“三公”经费、会议费及行政经费支出月报制度,严格控制预算单位“三公”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五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建立市县政府性债务管理信息系统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积极争取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七)注重实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措施

一是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了“我讲十九大” 等5分钟党课活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心得体会文章评比等专项活动。局党组定期召开会议,就中省市领导讲话、重要会议精神等进行集中学习。不断健全完善党员学习考核制度,分发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梁家河》等学习资料,并对各党支部落实市直工委“追赶超越评星定级”、“三个十”创建和三会一课等进行两次督查。

二是抓好谋划部署,压紧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以上率下、示范带动,形成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办法,明确39项主体责任,印发2018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确保责任层层压实。坚持抓关键少数,党组(纪检组)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纪检组)与科室单位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把“一岗双责”落到实处。

三是突出问题导向,用好巡视巡察成果。及时上报《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巡视整改牵头任务的总结报告》《榆林市财政局关于报送巡视整改措施的报告》,就省委第四、第六巡视组指出的反馈意见进行了再次书面答复。对局机关和9个下属事业单位财务执行及审计指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对科室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财务人员等78人进行了两次集体约谈。

四是立足防微杜渐,落细落小筑牢廉政防线。印发《关于落实对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以冯新柱案为鉴开展警示教育的通知》等文件,结合“以案促改”净化政治生态。通过举办书记讲党课、《监察法》知识测试等措施开展警示教育。组织传达了中省关于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指示精神,要求财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11人,其中行政编制48人、事业编制263人;实有人员312人,其中行政60人、事业252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57人。其他人员3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    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总计6877.03万元,比上年7172.47万元,减少295.44万元,减少4.1%,主要原因上年煤炭印刷专用票据专项经费及财政信息化建设费用增加等。

2018年支出总计6953.91万元,比上年7176.31万元,减少222.40万元,减少3.1%,主要原因是上年煤炭印刷专用票据专项经费及财政信息化建设费用增加等。

2.    2018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收入总计6877.03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6871.63万元,占总收入的99.92%,比上年7125.54万元减少253.91万元,减少3.56%,主要原因上年煤炭印刷专用票据专项经费及财政信息化建设费用增加等。

(2)其他收入5.4万元,占总收入的0.08%,比上年46.93万元减少41.53万元,减少88.5%,主要原因是去年开始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业务费纳入预算管理,属于人事局拨单位优秀公务员奖金。

3.    2018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支出总计6953.91万元,其中:

(1)  基本支出3962.60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56.98%,比上年4087.83万元减少125.23万元,减少3.1%,主要原因是大力压缩机关经费,加强管理等。其中:人员经费3603.10万元,占总支出的90.93%,比上年3652.05万元减少48.93万元,减少1.34%。日常公用经费359.50万元,占总支出的9.07%,比上年435.78万元减少76.30万元,减少17.51%,主要原因是大力压缩机关经费,加强管理。

(2)  项目支出2991.31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发生的专项业务支出。其中: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2991.31万元,占总支出的43.02%,比上年3088.48万元减少97.17万元,减少3.15%,主要原因是上年煤炭印刷专用票据专项经费及财政信息化建设费用增加等。

(3)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39.74万元,教育支出29.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52万元,农林水支出18.08万元,金融支出4.60万元。

(4)  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376.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12.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6.5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37.93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871.63万元,比上年7125.54万元减少253.91万元,减少3.56%,主要原因是上年煤炭印刷专用票据专项经费及财政信息化建设费用增加等。

(2)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897.63万元,比上年7088.46万元减少190.83万元,减少2.69%,主要原因是上年煤炭印刷专用票据专项经费及财政信息化建设费用增加等。

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构成情况

(1)基本支出3957.20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3957.7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59.50万元;项目支出2940.41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发生的专项业务支出。

(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83.44万元,教育支出29.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52万元,农林水支出18.08万元,金融支出4.60万元。

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1)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57.2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97.72万元,公用经费359.50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2)  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371.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4.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6.5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60万元。

4.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    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市财政局系统“三公”经费支出共0.62万元,比上年2.57万元减少1.95万元,减少75.88%。主要原因是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只留一辆公务车辆,其他的都交回机关事务局统一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及单位加大管理力度,严格控制业务接待费开支,公务接待费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6万元。

(1)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共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1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保留的一辆公务车辆的维保支出,比上年0.23万元减少0.08万元,减少34.78%,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一辆只有维保费支出。

(3)公务接待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30人次,共0.4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14个下属事业单位及科室接待各级部门检查等招待费支出,比上年2.35万元减少1.89万元,减少80.43%,原因是单位加强管理,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开支;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0元。

2.    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市财政局系统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会议费支出共4.79万元,比上年12.96万元减少8.17万元,减少63.0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各项财政改革措施,大力压缩会议开支。

3.    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市财政局系统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培训费支出共14.70万元,比上年97.33万元减少82.63万元,减少84.90%,主要原因是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县乡财政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我局于2016年、2017年分别举办了10期全市县乡财政干部培训班,账务处理于2017年度。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根据预算管理绩效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7064.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00%。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4.88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177.29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49.96%;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5户,合计177.59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50.04%。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7年同口径减少33.94万元,减少8.7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局机关费缩减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部门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018年预算内资金政府采购支出1904.04万元,其中:财政信息化建设费用164.04万元、维修(护)费353.5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96.09万元,专用设备购置3.22万元,煤票印刷费1128.18万元、会计专业技术及继续教育考务费145.16万元,其他服务类项目13.8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2018年末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账面有车辆5辆,实际只运行车辆1辆,其他下属单位车辆已移交机关事务局,因机关事务局未发文故未下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9台(套),价值1156.56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价值283.99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