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榆林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操作管理指南》的通知

2019-10-15 09:19:16.0 来源:榆林市财政局 访问: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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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级各部门:

    为强化我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规范管理,进一步明确PPP项目推进流程、各部门工作职责和入库资料提交相关事项,推动全市PPP工作深入开展,现将《榆林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操作管理指南》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榆林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操作管理指南

 

榆林市财政局

               2018年6月25日

榆林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操作管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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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我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以下简称“PPP”)项目规范管理,进一步明确PPP项目推进流程、各部门工作职责和入库资料提交相关事项,推动全市PPP工作深入开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金〔2016〕92号)及《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财办金〔2017〕92号)制定本指南。

一、PPP项目推进流程

(一)项目识别

1.项目发起。PPP项目由政府或社会资本发起,以政府发起为主。政府发起的,由行业主管部门向财政部门提出项目建议。社会资本发起的,由社会资本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项目建议书,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财政部门。

2.项目筛选。财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潜在PPP项目进行评估筛选,确定备选项目,并根据筛选结果制定项目年度和中期开发计划。

3.指定项目实施机构。由本级政府指定行业主管部门或其所属事业单位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准备、采购、监管和移交等工作。

4.办理前期手续。项目实施机构负责办理立项、土地预审、选址意见书等前置审批手续。

5.采购中介咨询机构。由项目实施机构或政企合作中心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中介咨询机构。

6.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及物有所值评价报告。项目实施机构委托中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及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并进行内部审核、完善。项目实施机构对项目实施方案及物有所值评价报告的质量负全部责任。

各县市区的PPP项目在项目实施方案及物有所值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正式组织专家评审前,应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报市财政局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评审及后续工作。

7.评审及批复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依据项目实施方案对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核意见。

8.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经审核通过物有所值评价的项目,财政部门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和物有所值评价报告组织编制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或委托中介咨询机构编制,并出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审核意见。

PPP项目实施如跨行政区域,且财政支出责任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政府主体的,所涉及政府均需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且均需出具财政支出责任承诺书。

9.建立PPP项目开发目录。财政部门应建立本级PPP项目开发目录,将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项目纳入PPP项目开发目录。

10.提出入库申请。项目实施机构向本级财政部门提出入库申请,并及时提供项目入库所需的相关资料和数据信息。

11.录入上传入库信息。财政部门负责在财政部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录入项目相关信息,上传相关电子文档,并提交省财政厅PPP中心审核。

12.进入项目储备清单。项目信息逐级经省财政厅PPP中心和财政部PPP中心审核通过并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后,正式进入储备清单。

(二)项目准备

13.组织项目实施方案联合审查。项目实施机构组织财政、发改、审计、国土、物价、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单位,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联合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14.完善项目实施方案。中介咨询机构根据联合审查意见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并由项目实施机构发函相关部门对修改稿进行确认。

15.批复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机构将项目实施方案报本级PPP领导小组或政府常务会研究审定。经会议研究同意后,本级政府以正式文件批复项目实施方案。

16.上传项目实施方案。财政部门将批复后的项目实施方案上传至财政部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并提交上级审核。

17.转入项目管理库。项目实施方案经省财政厅PPP中心和财政部PPP中心审核通过后,转入管理库。进入管理库的项目,由项目实施机构依法组织开展采购工作。

(三)项目采购

18.资格预审。项目实施机构应根据项目需要准备资格预审文件,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组建专家评审小组,进行资格预审工作。社会资本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

19.编制采购文件及发布采购公告。项目实施机构应当依据本级政府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中介咨询机构编制PPP项目政府采购文件,并及时发布采购公告。

20.响应文件评审。项目实施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候选社会资本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1.确认谈判。由项目实施机构组建专门的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负责采购结果确认前的谈判和最终的采购结果确认工作。

22.签署确认谈判备忘录。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在确认谈判完成后与中标社会资本签署确认谈判备忘录,并将预中标、成交结果和合同文本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3.签订合同。项目合同在公示期满后,需经本级政府审核同意。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与中标、成交社会资本签订PPP项目合同。

24.人大批复预算。项目实施机构向本级人大(或人大常委会)申请将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纳入跨年度预算,并获得本级人大(或人大常委会)的批复。

(四)项目执行

25.成立项目公司。政府可指定相关投资平台公司参股项目公司,项目实施机构和财政部门应监督社会资本按照项目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资设立项目公司。

26.项目融资。社会资本方或项目公司应及时开展融资方案设计、机构接洽、合同签订和融资交割等工作。

27.绩效监测与支付。项目实施机构应根据项目合同约定,监督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定期监测项目产出绩效指标,编制季报和年报,并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据此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

28.中期评估。项目实施机构每3-5年对项目进行中期评估,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五)项目移交

29.组建项目移交工作组。由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组建项目移交工作组,负责项目移交工作。

30.资产移交。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应将满足性能测试要求的项目资产、知识产权和技术法律文件,连同资产清单移交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办妥法律过户和管理权移交手续,并配合做好项目运营平稳过渡相关工作。

31.全周期绩效评价。项目移交完成后,由财政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绩效评价,并按相关规定公开评价结果。

二、PPP项目推进中的各部门职责

(一)政府职责

1.审批财政部门报送的年度拟开发PPP备选项目,确定年度开发项目。

2.授权项目实施机构和出资机构。

3.审核批复PPP项目实施方案。

4.审核项目合同文本。

5.向国家财政部出具规范实施承诺函。

(二)财政部门职责

1.承担牵头部门职责,代表政府行使PPP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包括PPP政策制定,跟踪PPP项目推进工作动态,汇总统计PPP项目相关数据,向领导小组汇报PPP工作开展情况等。

2.PPP项目入库。

3.组织专家评审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并出具审核意见。

4.编制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并出具审核意见。

5.将年度开发PPP项目支出列入年度预算及中长期财政规划。

6.会同项目实施机构对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审核。

7.根据项目实施机构季度或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向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

8.参与项目资产移交各环节工作,完成资产移交后,对项目进行总体绩效评价。

9.组织开展PPP项目示范工作。

10、建立PPP项目评审专家库和中介咨询机构库。

(三)行业管理部门(项目实施机构)职责

1.完成项目前期手续(立项、土地预审、选址意见等)。

2.项目申请入库。

3.采购中介咨询机构。

4.委托中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并对方案、报告的质量负全部责任。

5.向财政部门申请评审物有所值评价报告。

6.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联合审查。

7.向本级政府汇报项目实施方案并取得政府批复。

8.委托中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采购中的各类文件并进行审核。

9.向本级政府汇报社会资本方采购方案。

10.组织实施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11.与社会资本签订合作合同。

12.会同财政部门向本级人大(或人大常委会)申请将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纳入跨年度预算。

13.代表政府参与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各环节工作,特别是做好服务质量和价格监管。

14.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15.每3—5年组织一次中长期评估,及时发现项目运营中存的问题并向政府提出整改建议。

16.将项目政府支出责任列入当年部门预算。

17.牵头负责项目移交相关工作。

18.申报各类示范项目及奖补资金。

19.配合财政部门对项目进行总体绩效评价。

(四)中介咨询机构职责

1.编制和修改项目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

2.编制项目采购中的各类文本文件。

3.协助项目实施机构搞好项目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中的各类业务咨询。

三、PPP项目入库需提交资料

财政部PPP项目库分为项目储备清单、项目管理库及示范项目库,处于识别阶段的项目,将纳入项目储备清单;处于准备、采购、执行、移交阶段的项目,将纳入项目管理库。项目实施机构应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完成项目入库工作,按照项目所处阶段划分,应准备入库材料如下:

(一)项目识别阶段

1.项目基本信息。

2.项目政府方授权文件,明确对项目实施机构、PPP项目合同的政府方签约主体、政府方出资代表(如适用)等的授权。

3.审核通过的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

4.本项目以及年度全部已实施和拟实施的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数额及年度预算安排情况,以及每一年度全部PPP项目从预算中安排的支出责任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情况。

5.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建议书及政府批复文件。

6.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全套支撑性文件,地方政府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设计文件及批复文件(如适用)。 

7.存量公共资产建设、运营维护的历史资料以及第三方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及存量资产或权益转让时所可能涉及的员工安置、债权债务处置、土地处置等各类方案(如适用)

8.项目实施方案。 

9.当地政府向国家财政部出具的规范实施项目承诺书。

10.项目中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政府主体的,需提供本级政府财政支出责任承诺函。

(二)项目准备阶段

11.经政府审核通过的项目实施方案。

(三)项目采购阶段

12.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3.项目采购文件。 

14.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及响应文件评审报告中专家组评审结论性意见,附资格预审专家和评审专家名单。 

15.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 

16.预中标及成交结果公示。

17.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18.已签署的PPP项目合同。

19.PPP项目合同核心条款,应包括主要产出说明、绩效指标回报机制、调价机制。

20.本项目政府支出责任确认文件或更新调整文件(如适用)以及同级人大(或人大常委会)将本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纳入跨年度预算的批复文件(如适用)。

21.项目采购阶段调整、更新的政府方授权文件(如有)。

22.项目本级行业主管部门对拟签署PPP合同的审核意见。

23.项目本级财政部门对拟签署PPP合同的审核意见。

24.项目本级法制部门对拟签署PPP合同的审核意见。

25.项目本级人民政府对PPP项目合同中约定的政府跨年度财政支出责任纳入中期财政规划的审核意见书。

(四)项目执行阶段

26.项目公司设立登记、股东认缴及实缴资本金情况、增减资(如适用)。

27.融资额度、融资主要条件及融资交割情况。

28.项目施工许可证、建设进度、质量及造价等与PPP项目合同的符合性审查情况。

29.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的年度运营情况及运营绩效达标情况。

30.项目公司绩效监测报告、中期评估报告、项目重大变更或终止情况、项目定价及历次调价情况。

31.项目公司成本监审、所有的PPP合同修订协议或补充协议。

32.项目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容,包括项目收费情况,项目获得的政府补贴情况,项目公司资产负债情况等。

33.重大违约及履约担保的提取情况,对公众投诉的处理情况等。

34.本级政府或其职能部门作出的对项目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规定、决定等。

35.项目或项目直接相关方重大纠纷、涉诉或涉仲情况。

36.本级PPP项目目录、本级PPP项目示范试点库及项目变化情况、本级人大批准的政府对PPP项目的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情况等。

(五)项目移交阶段

37.移交工作组的组成、移交程序、移交标准等移交方案。

38.移交资产或设施或权益清单、移交资产或权益评估报告(如适用)、性能测试方案。

39.移交项目资产或设施上各类担保或权益限制的解除情况(如适用)。

40.项目设施移交标准达标检测结果。

41.项目评价报告,以及项目后续运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