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9-08-22 21:45:13.0 来源:榆林市财政局 访问:559
打印 【字体:

一、2018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市财税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各项决议,紧扣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要求,聚焦加快实现“三大目标”、发挥“两个更大”作用,统筹支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市经济社会保持了良好发展态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12月份财政收支报表统计,2018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89.8亿元,占年度收入预算的115%,增长24.5%,主要是全市经济稳中向好,煤炭等能化产品量价齐升,房地产投资销售及重大项目投资增长较快,带动财政收入增长。

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

各项税收320.3亿元,增长21.2%,其中:增值税137.4亿元,增长12.3%;企业所得税36.4亿元,增长61.8%,主要是煤炭等能源行业利润增加较多;个人所得税8.8亿元,增长83.9%,主要是个体经营收入和一次性股权转让所得增加收入;资源税81.9亿元,增长17.1%,主要是煤炭、石油价格持续高位运行拉动增收;城市维护建设税23.7亿元,增长17.5%;房产税4.3亿元,增长56.3%;土地增值税1.5亿元,增长89.6%;契税3.7亿元,增长119.5%,主要是棚户区改造推动房地产交易活跃,带来税收增加较多。

非税收入69.5亿元,增长42.6%,其中:专项收入28.7亿元,增长30.2%;行政事业性收费17.6亿元,增长0.4%;罚没收入5.4亿元,下降5.1%;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3亿元,增长659.1%,主要是县区清缴以前年度国有股权收益;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5.3亿元,增长522.8%,主要是2018年省上将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征管下放市县带来的收入增长。

2018年全市财政支出648.8亿元,增长16.9%。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教育108.3亿元,增长6.6%;科学技术 6.7亿元,增长9.9%;文化体育与传媒14.7亿元,增长1.3%;社会保障和就业74.3亿元,增长8.5%;医疗卫生58.5亿元,增长15.8%;节能环保17.9亿元,下降29%,主要是上年市级一次性安排了煤炭资源转化基金10亿元,剔除此因素同比增长17.9%;城乡社区64.3亿元,增长33.5%;农林水106.4亿元,增长18.4%;交通运输39.3亿元,增长100.9%,主要是机场二期、绥德红色旅游路等重大交通设施建设项目增加支出;住房保障18.4亿元,下降10.8%,主要是保障房建设任务量减少,政府补助相应减少。

2018年,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70.6亿元,占年度预算的100.4%,增长19.4%。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各项税收148.5亿元,增长17.4%,其中:增值税71.7亿元,增长10.3%;企业所得税18.3亿元,增长61.3%;个人所得税4.3亿元,增长88.3%;资源税44.7亿元,增长9.6%;房产税1.8亿元,增长56.3%。非税收入22.1亿元,增长34.2%。其中:专项收入5.5亿元,增长16.5%;行政事业性收费8.3亿元,下降9.8%;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6.6亿元,增长14倍。

2018年,市级财政支出140.4亿元,增长9.6%。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教育10.3亿元,增长28.5%;科学技术1.1亿元,增长13.5%;文化体育与传媒2.8亿元,下降33.7%,主要是上年一次性安排了全运会体育场馆建设资金2亿元,剔除此因素同比增长27.3%;社会保障和就业9.4亿元,下降18.1%,主要是2017年提前下达2018年就业补助资金1.5亿元,剔除此因素同比增长9%;医疗卫生24.7亿元,增长18.5%;节能环保1.8亿元,同比增长12.5%;农林水7.5亿元,下降5.4%,主要是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资金切块下达到县区统筹实施,剔除此因素同比增长21.5%;交通运输19.1亿元,增长91.4%。

2018年,中省下达我市补助资金共计194.2亿元,其中:税收返还-18.5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92.5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20.2亿元。

2018年,中省下达我市一般债务限额255.6亿元,我市转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85.1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26.7亿元,置换债券41.2亿元,再融资债券17.2亿元。截至年底,全市一般债务余额246.4亿元,未超过中省下达限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36.2亿元,增长61.3%,主要是国有土地成交量增加,全市土地出让金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增收较多。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0.5亿元,增长56.4%;彩票公益金收入1.6亿元,增长15.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8亿元,增长397.9%。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30.7亿元,增长38.5%,主要是当年收入增加较多,支出也相应增加。政府性基金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城乡社区支出 28.1亿元,其他支出2.4亿元。

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4.5亿元,增长6.5倍。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1.4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0.9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1.6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9.2亿元,增长2.7倍。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城乡社区支出8.6亿元,其他支出0.6亿元。

2018年,中省安排我市政府性基金补助1.7亿元。

2018年,中省下达我市专项债务限额116.3亿元,我市转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0.1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12亿元,置换债券3.1亿元,再融资债券5亿元。截至年底,全市专项债务余额79.5亿元,未超过中省下达限额。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0.4亿元,完成预算的86.7%,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利润收入6.8亿元,股利及股息收入3.5亿元。当年收入10.4亿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使用。

2018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8亿元,完成预算的57.7%,主要是市级国有企业利润收入。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8亿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使用。

(四)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4.8亿元,完成预算的107.7%。全市社会保障基金支出74.9亿元,完成预算的101.5%,年末滚存结余19.9亿元。

(五)两个开发区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榆林高新区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3.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增长11.9%,其中:一般预算收入6.2亿元,基金收入7亿元。财政支出12.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与上年持平,其中:一般预算支出5.4亿元,基金支出6.9亿元。

榆神工业区地方财政收入完成8.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增长2.2倍,其中:一般预算收入4.4亿元,基金收入4亿元。财政支出8.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增长2.2倍,其中:一般预算支出 8亿元,基金支出0.4亿元。

全市财政收支正在核实清理,中省补助结算对账尚在进行,最终数据将会有一些变化。

(六)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完成情况

1.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财政收支任务圆满完成。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折不扣落实中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全年累计减免各项税收185亿元,市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现了“零收费”,减免水利建设基金1.5亿元,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为企业降低成本3亿元。在此基础上,各级财税部门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全年完成地方财政收入389.8亿元,增长24.5%,税收占比82.2%,收入质量和增幅全省第一;进一步强化支出管理,加大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力度,集中财力保重点,全市财政支出648.8亿元,增长16.9%,支持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

2.加大投入力度,倾力支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全市共落实财政扶贫专项资金21.7亿元,其中市级年初预算安排7.2亿元,较上年增长20%。整合涉农资金29.1亿元,较上年增长20.3%,大力支持贫困县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市财政安排乡村振兴战略资金10亿元,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力度之大,在全省地市中领先;切实加快扶贫支出进度,全年完成支出进度96%,较省上考核要求的92%高出4个百分点。整合资金支出比例达91.6%,高出省上考核要求11.6个百分点。全市432个贫困村、11.69万人摘帽脱贫。同时,加强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和监督检查,强化扶贫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努力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有效性。

3.强化资金统筹,集中财力保障阶段性重大事项。市财政通过优化支出结构、积极向上争取、大力盘活存量、加强资金统筹使用等,筹集各类财政资金80多亿元,全力支持学校医院、水利交通、生态环保、四馆两中心、古城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和科创新城等重大项目建设,以及航投、文化旅游、物流商贸、镁合金等产业转型发展,多措并举筹集各级资金10.2亿元,支持化解金融不良资产。“重大事项”资金得到有力保障,确保了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4.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效。严格落实中省债务管理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开展隐性债务审计,基本摸清了各级债务底数,针对发现的违规举债问题,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县区和部门进行约谈,并责成限期整改,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长势头。印发了我市《关于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全市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并上报省委省政府。建立健全债务管控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县区债务风险监管,督促落实化解方案,全市共化解存量债务87亿元,妥善化解了一批政府债务风险隐患点。积极开好“前门”,全年共争取各类债券资金105.2亿元,有力地弥补了建设发展资金缺口,对有效化解市县存量债务起到了重要作用。

5.落实绿色发展要求,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环境保护“费改税”政策,发挥“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的税收杠杆作用,促进能源企业污染物减排和污染治理。增加环境治理投入,市财政安排资金5亿元,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农村综合环境整治、饮用水源地保护等;筹措资金0.9亿元,支持重点污染源治理和节能减排;安排3亿元资金,用于中心城区污水直排口治理和污水垃圾处理;安排资金4亿元,支持生态绿化大提升和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建设“生态宜居”城市。

6.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经济稳中向好。一是完善财政支持政策体系。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一揽子支持经济发展的激励奖补政策措施,提振市场主体发展信心。二是大力支持稳增长促转型。市财政拨付专项资金1.5亿元,支持工业稳增长、中小微企业技改以及榆林好产品推介;安排资金1.4亿元,着力培育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新动能;落实资金0.6亿元,支持申报全国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城市。三是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落实支持现代农业发展“16条”,设立6亿元农业产业发展基金,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安排专项资金0.7亿元,支持农村“三变”改革和特色产业发展。四是统筹支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共下达县区各级各类转移支付资金  274.6亿元,其中市本级82亿元。拨付横山及南六县189.2亿元,重点支持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精准扶贫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同时支持北部县区重大项目建设、产业转型升级和化解政府债务等,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五是创新财政支持方式。煤炭资源转化基金首期资金40亿元募集到位;民营经济发展基金、金属镁产业发展基金等设立完成;不良贷款处置基金到位资金10亿元,开展了近18亿元的不良资产收购。落地PPP项目9个,落地投资180.1亿元,入库项目数量质量及落地率显著提升。

7.加强基本民生保障,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积极适应社会主义矛盾变化,调整完善现有民生政策,补齐民生短板,全面落实民生政策,足额安排财政资金,2018年,全市民生支出525亿元,占支出的80.9%。一是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市投入资金13.6亿元,其中市级2.5亿元,实现了从学前教育到高职教育资助和保障资金“全覆盖”;安排资金 2.2亿元,推进城区学校建设;拨付资金2.3亿元,启动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民办幼儿园改造建设,缓解“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市级安排1.6亿元,支持186所学校质量提升建设;落实资金1.2亿元,引进域外优质教育资源。二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安排就业补助资金5.5亿元,支持大学生、农民工、失业等人员就业再就业;拨付社会救助资金8.3亿元,确保城乡低保、困难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不出问题,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8%和13%;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3元,平均水平达到149元,全市48.5万60岁以上城乡居民受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55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630元、500元。三是支持文  化惠民和体育事业发展。落实资金1.8亿元,支持文化惠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榆林市国际马拉松赛;推动全市243个公共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政府购买860场次优秀剧目到基层演出。四是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安排资金9.5亿元,支持中心城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落实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资金及古城片区棚改资金5.9亿元,改善城区群众居住条件,完善城市功能;拨付资金0.8亿元,支持7736万户农村危房改造,改善农村居住环境。

8.大力推进财税改革,破解政策和体制机制难题。通过不懈努力,大力争取,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批准我市煤炭资源税税率由6%提高到9%;研究制定了对市以下收入进行调控的方案,对于增强市级宏观调控能力、统筹全市建设发展和解决不平衡不充分发展问题将起到重要支撑作用;大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市级一级预算单位整体支出和所有专项资金实现绩效目标全覆盖,支出绩效评价逐步推进;全面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实现了预算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稳步推进税制改革,增值税改革、个人所得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改革稳妥推进,环境保护税和水资源税试点进展顺利。 

2018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对能源的依赖依然较大,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区域间发展不平衡,部分县区“三保”面临较大压力;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不强,财政资金配置效率有待提升;项目谋划推进滞后,“资金等项目”现象依然存在;个别县区存量债务化解压力大,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不容忽视;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发挥不充分,预算绩效管理需切实加强。

二、2019年财政预算安排草案

(一)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2019年宏观经济运行仍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从有利因素看,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优先支持西部大开发,将有力地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我市加快追赶超越,推动经济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必将为经济增长注入新活力、新动能。煤炭资源税税率提高也会带来较大增收,这些将为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打下良好基础;从不利因素看,宏观经济面临较大下行压力,我市经济结构单一,产业层次低,民营经济发展滞后,给全市财政经济运行带来较大影响。煤炭价格高位运行,石油价格有所回落,收入增长面临较大压力。特别是国家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从长期看有利于涵养税源,但在短期内将带来较大减收。而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阶段性重大事项”、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等,对财政保障能力提出新的更高要求,都需要增加财政支出。综合分析,2019年全市财政收支矛盾仍很突出。

(二)2019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省财政工作会议和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减税降费,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聚焦加快实现“三大目标”、推进高质量发展,用好用活财政资金和政策,在补短板、强弱项和推动改革发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发挥更大作用;牢固树立政府带头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市级政府运转经费一律压减5%;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战略、阶段性重大事项和基本民生等重点支出需求,着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深化财税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高政策实施效果和财政管理水平。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债务风险,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

综合考虑宏观经济运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国家减税降费、提高榆林煤炭资源税率等因素,2019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预算按不低于8%的增长安排,收入力争达到430亿元。

2019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0亿元,加上中省各项补助191亿元,盘活存量及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5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调入资金27.5亿元,提前测算安排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3亿元,全市收入预算总计为702亿元。

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0亿元,比上年年初支出预算增长18.2%,加上上解中省支出2亿元,全市支出预算总计为702亿元。 

(四)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

2019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不低于8%的增长安排,收入力争达到198亿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项目安排是:税收收入175亿元,增长17.8%,其中:增值税76.5亿元,增长6.7%;企业所得税20.6亿元,增长12.8%;个人所得税3.5亿元,下降17.9%;资源税63.5亿元,增长42.2%,增幅较高,主要煤炭资源税税率提高增加收入。非税收入23亿元,增长4%。其中:专项收入5.7亿元,增长3.8%;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8.8亿元,增长5.6%;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6.6亿元,增长0.6%。

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8亿元,加上中省各项补助191亿元,盘活存量(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县区上解收入等35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10亿元,提前测算安排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13亿元,市级收入预算总计为447亿元。

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1.6亿元,加上市对县区补助(含中省转移支付)284.4亿元(其中:返还性支出4.6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05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74.8亿元),上解中省支出1亿元,支出总计为447亿元。剔除中省转移支付后,市财政对县区的各类转移支付预计为105亿元。

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教育支出33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11亿元,补助县区22亿元。主要用于:支持中心城区学校建设、提升学校办学条件、完善学校教学设施,促进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支持优秀教师引进和培养、教学科研等内涵建设;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等。

科学技术支出1.5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1.1亿元,补助县区0.4亿元。主要用于:支持科技创新,支持实验室、创新平台载体等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创新主体等。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1.6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20亿元,补助县区1.6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四馆两中心”建设;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体育产业健康繁荣发展;支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市级重点公益性文化活动和群众性文体活动的开展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10亿元,补助县区34亿元。主要用于完善养老保险、社会救助和福利制度;落实各类社保对象待遇;完善残疾人服务保障体系;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和就业困难人员多渠道就业创业等。

卫生健康支出37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25亿元,补助县区12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居民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中医药事业发展;加强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等。

节能环保支出9.2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2亿元,补助县区7.2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加快绿色发展,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支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加快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建设等。

城乡社区支出27.3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20亿元,补助县区7.3亿元。主要用于: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城市运行管理、污水垃圾处理等。

农林水支出75.1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8亿元,补助县区67.1亿元。主要用于:支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加快农业供给侧改革,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推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黄河东线引水、林业建设五年大提升;支持经济薄弱村建设,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等。

交通运输支出24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15.4亿元,补助县区8.6亿元。主要用于:榆阳机场二期扩建、延榆高铁、公路建设和养护以及航线补贴等。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1.2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8.2亿元,补助县区3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智慧社会建设;支持“三个经济”、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实施企业技术改造奖励,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1.6亿元,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安排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3.6亿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1.9亿元,机关资本性支出64.6亿元,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21.7亿元,事业单位资本性支出6.2亿元,对企业补助9.1亿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3亿元,债务利息支出7.7亿元,其他支出0.6亿元。

2019年,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8576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下降1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758万元,下降22.7%;公务接待费718万元,下降1%。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19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51亿元,增长40.9%。加上中省补助收入1.5亿元,提前测算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20亿元,收入总计72.5亿元。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72.5亿元,较上年增长136.3%。

2019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28.1亿元,增长94.3%,加上中省补助收入1.5亿元,提前测算安排地方政府债券收入20亿元,收入总计49.6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8.6亿元,加上补助县区支出1亿元,支出总计为49.6亿元。主要支出项目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相关支出46.3亿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科创新城土地储备和到期债务还本支出等;债务付息支出1.1亿元;其他支出1.2亿元,主要是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草案

2019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32.2亿元,增长211%,主要是榆阳区、神木市2019年首次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增加了全市收入。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4.7亿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等支出27.5亿元,支出总计为32.2亿元。

2019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10亿元,较2018年完成数增长46.9%。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10亿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使用。

(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19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0.7亿元,加上基金滚存结余14.2亿元,收入总计114.9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6.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8.5亿元。

(八)榆林高新区及榆神工业区财政收支预算安排

榆林高新区:2019年,一般预算收入计划6.8亿元,增长8.9%。一般预算支出安排8.7亿元,增长62.4%。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6.4亿元,下降8.3%。基金预算支出6.4亿元,下降7.9%。

榆神工业区:2019年,一般预算收入计划5亿元,增长 14.3%。一般预算支出安排7.1亿元,下降1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4.5亿元,增长13.2%。基金预算支出2.4亿元,增长4.3倍。

三、2019年主要财税政策和财政重点工作

(一)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重点减轻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对小微企业和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实施好降低增值税税率和提高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政策,落实好个人所得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落实降低社保费率的政策,实行市级涉企“零收费”,加大对乱收费的审计查处和整治力度。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费,努力完成收入预期目标。

(二)聚力增效强化支出力度,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统筹好财政资金和政策,加大力度,聚焦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高质量发展发挥作用。一是集中财力推进“阶段性重大事项”。通过打紧预算盘子、盘活存量、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力度,抢抓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机遇,大力争取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和中省专项资金,集中财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发挥政府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加快建设最具影响力城市。二是多措并举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支持经济发展的一揽子激励奖补政策措施,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支持工业转型升级、农业稳产增效、以及三产和民营企业加快发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支持金融创新、科技创新和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不断增强发展新活力、新动能。三是统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继续加大对困难县的转移支付力度,提高财力保障水平;加大中省资金争取力度,推进绥德、子洲灾后恢复重建;加快引黄工程等能化基地配套项目建设;支持南部县特色产业发展和北部县市区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形成各具特色、优势互补、协同并进的县域经济发展新格局。四是发挥好财政杠杆作用。充分发挥资本运营、融资担保、产业基金、PPP模式等撬动功能,推动重大项目市场化运作,吸引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破解重大项目资金瓶颈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促进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是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继续强化财政投入保障,重点解决好实现“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严守脱贫攻坚现行目标标准,因地制宜、区分轻重缓急确定扶贫项目和资金安排。继续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提高整合实效。要加强精准脱贫和乡村振兴战略的统筹衔接,紧盯目标,突出示范,重点突破,支持建成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区,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二是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坚持“开前门” 和“堵后门”并举,提前谋划储备项目,大力争取债券资金,破解重大项目资金瓶颈;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处置隐性债务存量,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三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污染治理与保护修复并举,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城市黑臭水体和污水垃圾治理,支持林业建设五年大提升行动和矿区综合整治,加快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继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相协调,加大投入与完善机制并重,千方百计保障民生支出,确保财政民生投入不低于“两个80%”,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把稳就业放在突出位置,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政策扶持;实施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帮扶企业稳定岗位。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大投入力度,支持中心城区学校和幼儿园建设,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解决上学难、上学贵问题,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支持中高职教育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适时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基本公共卫生政府补助标准,稳步提升低保、优抚、救助水平。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偿政策,支持公立医院建设,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文体服务范围,推进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免费开放,支持十四运场馆建设和群众性体育活动。

(五)深化财税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按照中省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部署,有序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协调的市县财政分配关系;深入研究资源型城市财税体制机制,努力提高地方财政收入占比;坚持过紧日子,政府运转经费一律压减不低于5%;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在市本级部分单位开展试编工作,积累经验,2020年全面推开,彻底取消低效无效支出;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抓手,将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加大支出绩效评价力度,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制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加强新出台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依据;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拓展公开范围和内容;加快和规范预算执行,更好推动财政政策落地见效。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和高效。

(六)强化预算监督审查,提升依法理财水平。进一步细化预算内容,全面向人大反映支出预算和政策情况,严格履行预算编报程序,落实人大决议,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完善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加强人大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继续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做好联网信息系统建设的配合工作,为人大监督提供基础保障。加强对全口径预算和预算执行全过程审计,加大对重点支出和项目的审计力度,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各项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有效。严格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肃财经纪律,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